索引号: | 002489524/2021-000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社许准字[2021]成第M-7号 | 公开日期: | 2021-02-10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杭州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民社许准字[2021]成第M-7号)
发布日期:
2021-
0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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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民政局
杭州杭报文创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你们于2021年02月0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杭州东安书院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杭州市民政局
2021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