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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关于开展第八届社会组织申报公益创投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1- 14 14: 37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精准地对接城乡居民需求,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前期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八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经过专家评审,选出了22个具有代表性的需求,向社会进行项目书征集。现将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月14日-1月24日下午17:00。

二、项目范围

详见附件一:杭州市下城区第八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需求汇总表。

三、项目要求

1.服务理念的先进性。项目的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和一定的创新性,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和五个发展理念,可评估和督导,有复制与推广价值。

2.项目方案的科学性。项目有清晰的经费预算、活动投入、产出指标以及项目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和发展社会组织综合能力,有效满足或解决部分社会公共需求问题。

四、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20年12月31日前在本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在4A及以上的可放宽至杭州市范围内);

2.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4.拥有服务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专业团队和较好执行能力;

5.近两年内无违法记录,年检合格(2020年新成立的除外),社会信誉良好;

6.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7.2018年以来承接的公益创投项目考核或评估合格;

8.项目对申报的社会组织有附加条件的,必须符合该附加条件(附加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申报项目数量要求

具有3名专职人员以上(含3名)的社会组织可以申报4个项目;具有2名专职人员的社会组织可以申报3个项目;具有1名专职人员的社会组织可以申报2个项目;无专职人员社会组织可以申报1个项目。

承接项目数以项目评审立项为准,专职人员的认定以本组织缴纳的社保清单证明为依据。

五、所需报送纸质材料清单

1.杭州市下城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附带年检记录信息);

3.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2020年12月份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保清单证明;

5.已获得的评估等级证书、品牌认定证书、荣誉证书、专业资质证书等印证材料复印件;

6.承接过政府转移(委托或授权)职能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证明材料(含公益创投项目);

7.与本次公益创投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或证明材料;

第1、2项为必须报送的材料。第3至第7项应根据各项目具体要求报送材料。提供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送材料的时间

各社会组织应把电子申报书于1月24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邮箱:1319495833@qq.com;纸质材料于1月25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区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400弄46号2号楼四楼408室),电子申报书与纸质材料缺一不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项目申报联系人:毛林欣,周梦瑶,联系电话:85166810,87251370。

七、其它事项

1、本次评审会暂定于1月最后一周在下城区民政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机构提前准备5分钟的PPT陈述文稿,简要介绍机构基本情况和实施项目的方案,重点说明项目的实施计划可行性、实施成效、项目创新性及可持续性、团队执行力、经费预算合理性等。

2.本次创投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电子版加纸质材料报送的方式。

3.项目书请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机构名称”命名,由于公益创投项目类型较多,项目的目标与需求都有具体要求,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需符合本单位特点、发展需求和与本单位业务范围基本相符。

4.项目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其它组织等针对同类组织或人群已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公益创投不再重复支持。

5.本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可以与本区范围外社会组织合作实施项目,但双方必须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有项目外部技术支持团队或专家的,其信息应该真实。

6.项目评审立项工作在项目申报、材料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7.项目实施地在下城区范围内。


附件一:杭州市下城区第八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需求汇总表.docx


杭州市下城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