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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0-005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函〔2020〕70号 公开日期: 2020-07-13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7-1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张生东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的建议》(42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我局主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社区工作者是基层建设和基层治理的骨干力量,您通过深入详实的调研,就加强社工关心关爱工作提出了深刻的见解,并从完善薪酬保障体系、抓好教育培训、加强心理疏导服务等方面给出了建设性意见,对推进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我们将积极吸收借鉴您的宝贵意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持续深入推进社工队伍的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我市十分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待遇留人,在2018年出台的《关于深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中,推出了结合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职称和绩效考核等因素制定的“三岗十八级”职业薪酬体系,职业薪酬体系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由各地结合绩效考核自主分配,要求适当拉开差距,做到奖勤罚懒、优绩优酬;建立了动态薪酬调整机制,明确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按照上年度当地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至1.5倍的标准确定(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独核定,单列预算),通过完善薪酬保障来“吸引”人才,以适度的工资标准和自然增长机制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含金量,把社区打造成青年干事创业的良好平台。实行职称津贴制度和特殊荣誉津贴制度,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者给予每月200-600元的职称津贴,对在社区连续工作满20年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特殊荣誉津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指导各地将“三岗十八级”职业薪酬体系、动态薪酬调整机制等高含金量的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切实保障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推动社区工作者安心开展工作。

二是进一步拓展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发展空间。坚持面向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制定了《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制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地每年按照不高于辖区内社区总数10%的比例,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制,极大提振了队伍士气。积极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将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分别纳入区、县(市)和街道(乡镇)后备干部人选,并在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名额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2019年全市共有52人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另有88名社区工作者通过定向招考成为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人员。同时,在政治上进一步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注重在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推选“两代表一委员”,积极打造好社区工作者群体形象,广泛利用国际社工日、社区工作者节、邻居节以及“最美社工”推选等活动,弘扬新时代社工精神,2019年我市还对30名“最美社工”授予行政奖励。开展社区领军人才、督导人才选拔工作,建立100名城乡社区领军人才队伍,培育63名社会工作督导助理,推动社区工作者走专业化道路。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关心关爱,认真贯彻落实将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制管理等拓宽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空间的政策举措,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含金量”,让更多年轻有为的社区工作者愿意留在社区岗位上,同时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大力宣传报道专职社区工作者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展现广大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认可度。三是进一步抓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我市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能力培养,将社区工作者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12家区县级社工学院和实训基地,实行分级分层分类培训,确保所有社区工作者每年轮训一遍,每人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市级每年投入110余万元培训经费,定期举办社工继续教育、高级实务、三社联动等培训班,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务”的方式授课,培养社工实践技能、服务能力和创新精神。探索建立“全科社工”“项目社工”、领军人才、督导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推动“跨市学”“出境学”,累计选派72名优秀社工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开拓国际化视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搭建社区工作者学习和交流的平台,通过上挂、轮岗、横向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拓宽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思路,锻炼工作能力。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丰富社区工作者培育平台,鼓励各地建立社工学院、社工学校,为社工提供系统化和专业化的业务培训;全面推行“全科社工”制度,普遍建立社区综合服务接待岗,实行“一口式受理、全科式服务”,减少坐班人员,增强走访力量;以社会工作站、社会工作室为载体,推动社区工作者以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开展青少年服务、志愿互助、为老服务、文体教育、矛盾调处等项目,不断增强服务效能;继续实施高层次社工人才培养工程,开展领军人才选拔活动和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工作,推动社区工作者专业成长。

四是进一步为社区工作者减压增能。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深化基层减负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关于整饬“六大顽疾”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意见》《关于新形势下深化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的若干意见》,从社区(村)工作事项、机构牌子和上墙制度、盖章证明事项、考核检查评比活动等9个方面不断推进社区减负工作。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增强社会承接政府职能、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能力,让社区(村)腾出更多精力和空间聚焦自治与服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深化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格准入制度,加大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培育力度,推动其成为社区治理的资源方和供给侧,并将在公益创投活动中设置社区工作者心理减压和防疫知识专业培训项目,开展心理减压服务,提升社区工作者心理健康水平,为社区工作者减压增能。

真诚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支持!

联系人:杨婷婷,联系电话:85159162。

杭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