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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0-001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函〔2020〕68号 公开日期: 2020-07-13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余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7-1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朱丽华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儿童福利院年满18周岁成年孤儿安置问题的建议》(余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我局主办,市住保房管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儿童福利机构8家,其中专业性儿童福利机构1家,在综合福利机构中设立儿童部的7家,已实现全覆盖。据统计,全市有孤儿605人,其中机构孤儿432人、社会散居孤儿173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市儿童福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2015年,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意见》(杭政办函〔2015〕174号),进一步建立健全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保障、住房保障、安置就业等制度,有力改善了孤儿及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我市实行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按照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当前,城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545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036元,居全国领先水平。孤儿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

在医疗康复方面,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医疗保险,其个人缴纳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补助。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对孤儿年度内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我市给予资助,资助范围具体包括诊疗费用、康复费用(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特殊药品费用、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每2年体检1次,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和住院服务费用(每人每次7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次)。

在教育方面,儿童福利机构中的重病重残、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在机构内接受特殊教育。孤儿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相关规定给予保育补贴;接受义务教育的,免收学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享受爱心营养餐;接受高中段教育的,按相应标准免收学费。孤儿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可获得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

在安置方面,机构孤儿成年后,对自愿解除政府供养关系并将户籍迁离福利机构的,由福利机构参照机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户籍迁离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为3年。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孤儿,可以享受公共租赁房、发放租赁补贴等政策,有条件的地方优先给予实物配租保障。2020年3月,市本级公租房补贴标准由18元/月.平方米提高至24元/月.平方米。同时,健全了梯度保障机制,低困家庭按照48元/月.平方米的标准补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6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补贴。对不具备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孤儿,符合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条件的,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如:杭州市儿童福利院的孤儿年满18周岁后安置到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萧山区、临安区等地区在综合性福利机构中设立成人部,用于安置18周岁后的成年孤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在建议中提及的“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读全日制学校,由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至毕业”“对于年满18周岁,无独立生活和劳动能力的成年孤儿,建议非综合性福利机构的儿童福利院应成立成年部”等建议,具有很强的建设性,有助于健全孤儿安置保障制度,推动政策间的有效衔接。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安置制度。加快推进我市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在安置保障方面,因地制宜,进一步探索在有条件的综合性福利机构中设立成年孤儿生活区,有效保障成年孤儿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反映,争取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

二是落实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强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对接,以公租房政策为导向,对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孤儿,依申请享受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保障。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孤儿,满足户籍、收入和名下无房的相关条件,即可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符合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原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实物配租或按廉租房保障标准领取补贴。

三是加大房源供给。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依据住保房管部门的意见,三个集中配建公租房项目预计今年下半年交付使用,实物房源将新增近6000套,2022年前市区预计新增公租房6万套。

四是强化部门协同。加强民政部门、住保房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的联动配合,推进数据共享,为孤儿申请住房保障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简化申请材料和手续,集中统一申报,缩短审核周期,实现对符合条件孤儿的“应保尽保”。真诚感谢您对我市儿童福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珺,联系电话(传真): 85286015。

 

杭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