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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0-000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6-30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2013年杭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30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民政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领导任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民政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工作、审核各处室(单位)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同时成立了信息联络小组,每个处室(单位)和直属单位确定了一名信息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监督等做出规定。编制了《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八类23项主动公开的民政业务信息,规范了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建立了推动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机密相结合的审查机制,下发了《杭州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杭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市和13个区、县(市)民政部门都已建立门户网站。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全年民政局门户网站点击率20万人次,全年发布信息稿件3000余篇,图片800余张,为50余名市民提供免费咨询和查询服务,网上咨询180人次,现场接待133人次,接听咨询电话500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和信函申请各3件,受理并答复3件,行政诉讼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行政诉讼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力度不够大、数量还不够多,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这些问题均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2014年,我们将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按照“积极稳妥,稳步推进”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民政工作公开范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从2009年起分两期完成了“权力阳光”系统建设,依法清理、固化和优化权力事项119项,建立了完整的杭州市权力目录信息库。并按照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要求进行软件开发和改造,开发了数字监察系统,改造了民间组织、区划地名、婚姻登记、帮扶救助等业务系统,规范办理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依据杭州市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接入规范,通过目录交换体系建立了杭州市民政局权力阳光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杭州市民政局权力阳光信息系统与市级数字监察平台、网上政务大厅的无缝对接。同时与市数字监察中心和网上政务大厅完成数据交换与对接。各处室工作人员在内网各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处理、流程审批等工作,同时将业务信息、办理结果交换到数字监察平台,数字监察平台对办事进度、审批流程进行预警和监督。最后将受理、审批结果、办结信息交换到市监察中心和网上政务大厅平台,形成数据的无缝对接。其中权力阳光管理信息平台具备网上申报、办事进度查询、办事结果查询、权力事项管理、行政审批监察、行政处罚监察、审批预警、数据分析、数据管理等主要功能。通过权力阳光信息系统的建设,可以满足社会公众及时了解行政事项办理情况,提升机关工作人员高效办公,方便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监察部门实时监督。

2013年,我局权力阳光平台共办结2834项审批业务,并将数据交换到市监察中心和网上政务大厅。

杭州市民政局

201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