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综合处 杭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关于举办市级社会组织财政电子票据 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4-
27
14:
01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市级各社会组织,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钱塘新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通知》(浙财综〔2020〕1号)和《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捐赠票据在线开具电子票据的通知 》(杭财综〔2020〕2号 )要求,现将开展市级社会组织财政电子票据业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4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培训内容
社会组织在线开具财政电子票据业务。
三、培训方式
自行下载钉钉,4月29日上午9点前扫码进群,通过“钉钉群”在线培训(群“二维码”见附件1)。
四、培训对象
各单位票据管理人员或财务人员等,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拱墅区社会组织及部分区县市社会组织试点单位可一并参加培训。
五、相关要求
2021年起,财政部门一般不再发放纸质财政票据,市级各社会组织可通过全省财政票据管理平台实施财政电子票据业务,单位如使用自建信息系统收款开票的,应按照省财政厅的标准及规范完成系统对接。为不影响各社会组织业务,请各单位落实1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及时开通社会组织在线开具电子票据业务。
附件:1.培训用钉钉群二维码
2.在线开具电子票据业务指南
3.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开通申请表
杭州市财政局综合处 杭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