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0-000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4-26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杭州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2020年1季度)
发布日期: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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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民政局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有10997人,其中除孤儿外各类困境儿童10390人。一季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578.32万元,其中除孤儿外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190.88万元。
二、保障标准
主城区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36元,低保、低边家庭重残、患重病儿童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95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98元,低边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99元。
桐庐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85元,低保、低边家庭重残、患重病儿童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2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6元。
淳安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低保、低边家庭重残、患重病儿童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7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5元。
建德市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低保、低边家庭重残、患重病儿童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7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