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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0-00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发〔2020〕11号 公开日期: 2020-03-10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10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钱塘新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0日

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进入新征程,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四个标杆区”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快推进杭州民政事业“六大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对我市打造“幸福示范标杆城市”具有重大意义。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杭州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以增进人民福祉和社会活力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引领,以智慧民政建设为主载体,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契合人民需求,提升智慧民政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打造全市域精准保障、幸福养老、和谐治理、温暖城市、移风易俗、智慧民政六大示范区,助推杭州“一城一窗”建设,不断夯实“中国幸福示范标杆城市”民生基础,确保杭州民政工作“全国领先、全省示范”。

(二)编制原则

1.坚持示范引领与补齐短板统筹谋划。“十四五”规划要与杭州民政“六大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在围绕服务中心大局中寻坐标、找定位。要重点结合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对民政领域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以问题解决倒逼工作、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为“十四五”高起点谋篇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2.坚持科学预测与突出重点高效协同。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主动融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智慧民政服务新时代,整合资源、集中攻关,审慎研判好民政服务对象从“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工作布局从“城乡统筹”向“城乡一体”转变、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向“智慧制度”转变,着力通过局部突破带动全局破题,加快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3.坚持成果运用与借力外脑精准管用。认真总结提炼“十三五”规划实施评估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鲜活案例,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学者的“外脑”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声音,吸收借鉴近几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搞好成果分析和运用。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多角度论证和多方案比选,搞好基础数据分析和绩效目标、资金测算,确保规划能落地。

4.坚持服务大局与保障民生有机统一。立足杭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大格局,突出民政事业规划的前瞻性与引领性、约束性和操作性,努力实现周期能检查、易评估,确保规划目标真正贯彻于工作全过程,提高规划引领水平。特别是针对困难群众、高龄失能老年人、大病群众、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生活问题,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及时发现、主动救助、关心关爱、定期回访等制度体系,回应社会更多的关切期望。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编制总体规划。即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明确全市“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总体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各类民政事业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其它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配合〕

(二)编制专项规划。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明确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保障措施。〔福利处、养老指导中心负责,局属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配合〕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编制形成、报审发布三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

1.开展调查研究。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对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主动开展调查、进行深入调研,明确规划重点内容和重大事项。

2.形成基本思路。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规划基本架构和基本思路,特别是对未来五年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工作载体,要按照项目化要求,提出具体化、可操作、强引领的工作意见。

3.加强工作联系。加强与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就我市“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对接,研究提出“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框架结构和总体思路。

(二)编制形成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

1.开展建言献策。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杭州民政“两微一平台”、“一报一刊”等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2.研究重大事项。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并论证“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思路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

3.完成规划草案。在规划框架结构和总体思路基础上,充分吸收社会公众合理的意见建议,结合论证通过的“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起草并完成“十四五”规划草案。

(三)报审发布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上半年)

1.广泛征求意见。对完成的规划草案,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吸纳各方面建议,并与国家和省民政规划草案衔接后,进行修改完善。

2.开展咨询论证。组织专家、学者对修改完善后的“十四五”规划草案进行论证、评审,形成《规划》报审稿。

3.规划报审发布。对论证修改后的《规划》报审稿,经相关流程审批后发布实施。

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原则上与总体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上半年出台。区、县(市)规划编制要基本与市“十四五”规划工作同步。

四、推进要求

(一)加强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多、要求高,各处室(单位)的前期研究成果、形势分析研判是确保规划质量的第一手资料,主要负责人务必统筹安排、抓实抓细、严格把关,确保各项任务内容在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民生指标的前瞻调研。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立足杭州民政实际和示范引领导向,组织力量对关键性民生指标作好调查研究,切实摸清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要,在发展目标和指标的确定上,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纳入“六大示范区”建设重中之重。

(三)加强智慧治理的途径拓展。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从社区一线、服务群众出发,加大智慧治理、社区大脑、智慧民政的“一盘棋”谋划,重点对瓶颈短板,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探索研究解决的途径措施。

(四)加强规划过程的沟通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民政事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强化业务指导,加强与各地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基层解决好现实问题,做到规划不盲目、有压力、增动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何凌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金富,党组成员、移民办主任周伟华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杭州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伟华兼任主任。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办公室、福利处分别负责牵头“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区、县(市)民政局是本地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启动编制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发挥智库作用。办公室、社工指导中心牵头组织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编制、论证等智力支持,充分运用有关民生民政领域研究成果,使规划能够更好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