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0-005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10-14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杭州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2020年3季度)
发布日期: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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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民政局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8822人。四季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162.99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57元,低保、低边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及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55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78元,低边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87元。
桐庐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85元,低保、低边家庭重残、患重病儿童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2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6元。
淳安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47元,低保、低边家庭重残、患重病儿童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14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7元。
建德市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低保、低边家庭重残、患重病儿童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7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