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0-000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1-07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2019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四季度)
发布日期: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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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9年四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机构孤儿435人、社会散居孤儿170人。四季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404.47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545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36元。
桐庐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606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85元。
淳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17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
建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67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