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19-003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发〔2019〕84号 | 公开日期: | 2019-08-01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统一编号: | ZJAC10-2019-0008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区 |
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钱塘新区社发局: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试行全市通办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民政局
2019年8月1日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试行全市通办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顺应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试行全市通办,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秉承为民爱民理念,加强和创新婚姻服务,推动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改革,不断满足市民享受便利婚姻服务的需求,增进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试行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即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可由本市任一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由原办理登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本市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不断总结全市通办试行工作经验。为全省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提供借鉴,积极推动在本市开展婚姻登记跨省市办理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各地要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升级改造婚姻登记场所,优化功能布局,确保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全部达到国家3A级以上标准。
(二)强化婚姻登记工作队伍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增加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配足配强专职婚姻登记员,满足市民双休日办理婚姻登记需求。加强婚姻登记员、颁证员业务培训,确保试行工作顺利开展。
(三)健全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完成集中登记以来婚姻登记数据电子签名工作,进一步核对历史数据,发现错误信息、遗漏信息,及时修正、补录。全面实施跨区、县(市)婚姻登记预约制度,通过杭州市民政局官网、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载体,确保方便市民预约办理。
(四)建立双休日预约办理结婚登记制度。为满足部分市民在双休日办理结婚登记的愿望,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办理网上预约结婚登记业务。按照区域分布划分,周六对外办理婚姻登记的为:上城区、西湖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周日对外办理婚姻登记的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滨江区、萧山区、淳安县婚姻登记处。
入驻服务中心的婚姻登记处,仍按当地服务中心要求执行双休日窗口服务制度。
(五)健全婚姻登记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应急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及时预警、合理调整婚姻登记处预约、登记数量。特别是“5.20”、七夕节等结婚登记高峰日要提前制定预案,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满足市民婚姻登记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把创新婚姻服务作为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抓实抓好。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确保试行工作顺利推进。
(二)狠抓落实,创新发展。要积极主动推进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试行全市通办 ,结合今后跨省市婚姻登记改革的实际需要,尽快配齐配强婚姻登记机关人员,落实场地、经费保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把试行全市通办工作做出特色实效,共同打造婚姻服务“杭州样本”。
(三)及时总结,提升服务。要总结试行工作经验,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民政局将定期对全市通办工作进行督导,全面提升全市婚姻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实施时间
从2019年8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