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
发布日期:
2019-
08-
14
12: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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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民政局
8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会议充分肯定了《条例》内容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凌超汇报了条例的调研及起草等相关工作。
今年,市人大将《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列入2019年重点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两次带队赴拱墅区和江干区调研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司法、民政、发改、财政、人社、医保等14个部门组成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双组长”制,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红英、市政府副市长王宏担任组长,形成“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整体系统推进机制。先后两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三次召开研讨会,多次听取专题情况汇报,并带队赴上海、南京、广州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
市民政局作为起草单位,严格对照立法要求,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六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对长期护理保险、养老设施建设、医养融合、家院互融等重要方面专题论证研究,草案稿修改近20次,形成较完善的《条例》送审稿,于4月下旬正式报送市司法局,并积极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继续做好立法各项工作,条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一步将正式提交市人大审议。(福利处、养老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