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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 07- 08 17: 01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顺应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经浙江省民政厅同意在杭州市开展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我局起草了《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7月16日前反馈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联系人:俞华芳   联系电话:85159141


附: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民政局

2019年7月8日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市内地居民

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的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顺应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拟开展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秉承为民爱民理念,加强和创新婚姻服务,推动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改革,不断满足市民享受便利充分的婚姻服务需求,增进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启动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即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可由本市任一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由原办理登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不断总结全市通办试点工作经验,为全省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提供借鉴;积极推动在本市开展婚姻登记跨省市办理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按照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以上标准,切实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升级改造婚姻登记场所,优化功能布局,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全部达到国家3A级以上标准。 

(二)强化婚姻登记工作队伍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增加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配足配强专职婚姻登记员,满足市民双休日办理婚姻登记需求。加强婚姻登记员、颁证员业务培训,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健全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完成集中登记以来婚姻登记数据电子签名工作,进一步核对历史数据,发现错误信息、遗漏信息,及时修正、补录。全面实施跨区域婚姻登记预约制度,通过杭州市民政局官网、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电话等多种方式,确保方便市民预约办理。

(四)建立双休日预约办理结婚登记制度。为满足部分市民在双休日办理结婚登记的愿望,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办理网上预约结婚登记业务。按照区域分布划分,周六对外办理结婚登记的窗口:上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西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余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富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临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桐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建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婚姻登记处;周日对外办理登记的窗口:下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江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拱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滨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萧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淳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入驻服务中心的婚姻登记处,仍按当地服务中心要求执行双休日窗口服务制度。

(五)健全婚姻登记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应急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及时预警、合理调整婚姻登记处预约、登记数量。特别是“520”、七夕节等结婚登记高峰日要提前制定预案,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满足市民婚姻登记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把创新婚姻服务作为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狠抓落实,创新发展。要积极主动推进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结合今后跨省市婚姻登记改革的实际需要,尽快配齐配强婚姻登记机关人力,落实场地、经费保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把试点工作做出特色和实效,共同打造婚姻服务“杭州样本”。

(三)及时总结,提升服务。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民政局将定期对试点创新工作进行督导,全面提升全市婚姻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