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19-001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7-04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2019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二季度)
发布日期: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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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有8946人,其中机构孤儿461人,散居孤儿184人。二季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292.03万元。其中孤儿(机构孤儿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39.76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545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82元。
桐庐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7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2元。
淳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326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95元。
建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67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