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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19-003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发〔2019〕38号 公开日期: 2019-04-10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ZJAC10-2019-004
有效性: 失效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减灾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4- 10 16: 37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发局、财政局:

现将《杭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0日

杭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杭政函〔2014〕174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做好养老孝老敬老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8〕3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帮助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决定在本市实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适老化改造旨在通过社会组织(企业)专业化服务和操作,为本市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住房安全性和无障碍设施等方面改造,从而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是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宜居环境建设、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 是完善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主要原则

1.坚持自愿申请、全程参与的原则。适老化改造以自愿为前提,老年人及其监护人、老年人家庭成员必须自愿申请,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同意后实施。同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有关协议并承担相应义务。

2.坚持需求导向、按户施策的原则。适老化改造要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住宅实际等特点制定改造方案,要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要在“安全、方便、整洁”上下功夫,从而提升老年人家庭居住质量,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的适宜度。

3.坚持文明施工、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适老化改造施工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的住房条件与安全性,做到文明施工,特别要注意不能占用公用部位或影响他人使用的情况。 

4.坚持公开公正、高效高质的原则。在适老化改造申报、审核、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工程质量,防止改造工程偷工减料。做到程序公正,确保结果公平。

二、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范围

(一)主要内容

适老化改造由第三方组织提供技术支撑,施工单位进行改造建设,为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住房无障碍、安全、整洁等适老化改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对易绊脚的地面进行处理,消除(或减缓)高低差。

2. 在坐便器、浴室、通道等安装安全扶手;浴室加装安全浴凳或助浴椅;蹲坑加装坐便椅或更换坐便器。

3. 对厨房、卫生间以及其他有需要的地面进行防滑处理。

4. 更换室内老化或裸露的电气线路,并配置安全插座;更换室内严重锈蚀或即将损坏的水管。

5. 对老旧的厨房操作台进行改造。

6. 对卫生间洗脸台进行低位改造。

以上为适老化改造的总体内容,在制定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选择部分项目进行改造。

(二)实施范围

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计划实施一年,将在上城、拱墅、西湖、临安四个区开展,每个区实施不超过50户,试点开展情况作为市里评估推广此项工作的依据。

三、项目实施对象

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和改造的住宅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居住在试点区,且具备辖区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特困、收入型低保、低保边缘老年人家庭,其中困难孤寡、独居老年人家庭优先照顾。已开展残联“无障碍设施进家庭”的不纳入此次对象范围。

2.所改造的房屋,老年人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且近期没有纳入动拆迁规划。

3.接受适老化改造的家庭如需老年人迁出改造的,还应有自行在他处临时过渡的条件和能力。孤老由街道负责在邻近的养老机构过渡。

四、资金扶持和保障

困难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试点由政府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区里具体落实,市级以因素分配法在重点养老服务工作补助中予以适当支持。

每户家庭改造费用根据评估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补助方式由区里自行制定。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残疾人无障碍改造补助标准。

五、项目管理与组织保障

本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区民政局具体实施。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择第三方组织——技术支持单位,由其开展入户调查、制定改造方案、项目评估监理等工作。区民政局是本辖区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接受市民政局指导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市民政局负责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市级补助经费;对项目的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对改造项目进行抽查审核。

区民政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本辖区受助家庭的申报、审定和公示;负责第三方组织——技术支持单位的选定,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确定本辖区的项目施工单位,如确定由街道自行招标的,应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项目改造方案审定、资金拨付、监管、验收审定;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工作。

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入户调查评估;适老化改造技术鉴定、改造方案制定;负责协助施工单位的招标;负责施工单位监管、项目完成后的前期验收、评估等工作,确保改造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施工单位负责根据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起不低于2年。

六、具体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

市民政局制定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宣传。区民政局根据文件要求,安排部署本地适老化改造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于4月20日前报市民政局,同时要积极组织街道、社区开展宣传,增强项目社会影响力,并做好本地技术支持单位的选定工作。

(二)组织实施(4月-9月)

1.确定项目对象。家庭适老化改造由老年人家庭成员持相关证件自愿到村、社区进行申请(附件1:申请审批表);通过村、社区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初审后,在村、社区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民政局审定,确定实施名单,要求于5月10日前完成。

2.制定改造方案。项目对象确定后,技术支持单位入户开展调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会商老年人家庭后拟定改造方案(附件2:需求评估表)并概算所需经费,6月15日前报区民政局审定。

3.组织工程施工。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确定施工方案,经老年人和技术单位审核确认后,施工单位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前后要分别拍照备存(附件4);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对项目对象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技术支持单位要加强质量监管,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全部工程须在9月底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10月-11月)

施工完成后,由技术支持单位初审验收,协助老年人家庭填报验收单(附件3),区民部门审核认定。技术支持单位将改造方案、验收单等资料移交区民政局,施工单位将施工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移交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整理好项目档案(一式两套),并将改造项目花名册(附件5)一并报送市民政局。10月下旬,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抽查验收。

七、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适老化改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区民政部门要站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保障困难家庭老年人权益的高度,将此项工作列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成立适老化改造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同时要积极支持和指导第三方组织的工作,并发挥街镇、社区、老人子女亲属和施工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改造项目,确保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

2.严格执行项目程序,确保工程高质量完成。在改造过程中注重操作流程和改造标准的规范和统一。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初选标准确定老年人家庭,严格审批、立项过程,按照规范要求编制预算,制定施工、监理、验收方案,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严格把关。区民政部门、第三方组织和施工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资料收集等项目建档工作。

3.因地制宜,务求改造取得实效。各区要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好本地区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有重点、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同时,要及时向市民政局反馈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1.2019年杭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

审批表

2.2019年杭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

3.2019年杭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情况表

(验收单)

4.2019年杭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PPT档案

(格式)

5.2019年杭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