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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19-000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6-25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2019年1季度)
发布日期: 2019-06-25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有8933人,一季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253.32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545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82元,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27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14元,困难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8元。

桐庐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7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2元,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8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9元。

淳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326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95元,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1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5元。

建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67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贫困家庭患重病、重残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6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