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19-000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6-25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杭州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2019年1季度)
发布日期:
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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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民政局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有8933人,一季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253.32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545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82元,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27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14元,困难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8元。
桐庐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7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2元,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8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9元。
淳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326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95元,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1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5元。
建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67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贫困家庭患重病、重残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6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