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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19-00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3-04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3-04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根据《杭州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转交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救灾减灾指责划转交由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应急储备物资管理相关职责交由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担。

目前,本部门正在根据《杭州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开展“三定”方案制定、机构职能调整以及资产、人员、预算划转等工作,及时将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考虑到今年机构改革的特殊情况,为做好机构改革与预算编制、预算公开的有效衔接,现将经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杭州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机构改革前)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杭州市民政局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民间组织管理、双拥优抚、退役安置、军供保障、救灾避灾、社会救助、城乡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管理、社会福利、殡葬管理、婚姻与收养登记、移民安置、福利企业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25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24家,具体为: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救助管理站(杭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杭州殡仪馆、杭州市殡葬管理所、杭州市帮扶救助中心、杭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杭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杭州市儿童福利院、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杭州市推拿医院、杭州军用饮食供应站、杭州市南山陵园管理处、杭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杭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杭州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杭州市民政信息中心、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杭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杭州市花坞果园、杭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服务管理中心、杭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服务管理中心、杭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服务管理中心、杭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服务管理中心、杭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五服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详见表1-5)

1. 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计96,750.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8,157.94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养老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经费、彩票销售经费等。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24.91万元,专户资金收入128.54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4,497.3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 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计96,750.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8,157.94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养老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经费、彩票销售经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类)12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9,13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970.26万元,其他支出(类)14,517.77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6,067.33万元,项目支出64,652.4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6,031.06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详见表6-8)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72,124.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88.12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养老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经费、彩票销售经费等。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7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447.7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72,124.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88.12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养老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经费、彩票销售经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类)12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465.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112.70万元,其他支出(类)14,417.77万元。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57,677.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1,722.10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养老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经费等。其中: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预算为129.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人才“525”培养工程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06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不再安排社会工作师考证培训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项)预算为3,683.1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及所属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1.21万元,增长26.05%,主要原因是2019机关年初预算中含主管部门集中,年终根据考核等下达给各单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项)预算为269.57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机关开展民政管理事务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2.42万元,下降46.30%,主要原因是2018年包含办公楼改造等一次性项目,2019年不再安排。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预算为220.94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建设与登记管理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7.86万元,增长66.02%,主要原因是社会组织离任、注销审计和规范化培训经费有所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预算为19.0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开展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43万元,增长22.03%,主要原因是全市地名工作业务培训费有所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预算为564.0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开展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业务活动及社区服务业公益创投项目补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4.76万元,增长416.29%,主要原因是社区服务业公益创投项目资金来源由政府性基金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为 1,996.23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12.56万元,增长26.05%,主要原因是新增“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杭州市历史变迁图集编制等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为252.8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及所属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为551.22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17.15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报销医疗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为1,201.98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1.04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缴费基数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为480.8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从位离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77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缴费基数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预算为452.86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所属的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9.84万元,下降9.91%,主要原因是宣传经费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预算为390.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官自谋职业补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6.46万元,增长366.84%,主要原因是预计今年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官人数比上年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预算为33,029.0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所属的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至第五服务管理中心军队离退休干部经费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1,166.02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预算为3,236.0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所属的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至第五服务管理中心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8.06万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预计今年军休干部活动用房修缮费用有所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预算为2,431.19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所属的市儿童福利院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9.48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儿童生活费经费来源调整为政府性基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预算为42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所属市殡仪馆免费殡葬补助经费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出包含预拨的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预算为3,354.29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所属的福利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预算为2,268.49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所属的市救助管理站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预算为1,068.0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慰问部队、双拥工作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4.35万元,下降8.1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武警等部队全部转为地方部门,慰问部队数量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预算为545.97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所属的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基本运行及开展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18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开展业务活动经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预算为481.63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所属的市推拿医院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88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市推拿医院保洁、保安费用下降。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为46.14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4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报销医疗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为254.37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12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缴费基数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为330.56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3.59万元,下降18.2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缴费基数减少。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14,447.7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466.02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彩票销售经营等费用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预算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50万元,增长53.85%,主要原因是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内部审计评估费用增加。

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预算为5,102.06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发行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88.46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彩票销售经营费用增加。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预算为9,315.71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及所属福利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9)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8,768.9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59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5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5.6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等支出。

4. 其他资本性支出96.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详见表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219.30万元,比上年下降23.77%,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车改后公务用车数量下降,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相应下降;公务接待任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下降。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41.5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的民政管理事务交流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38.60万元,比上年下降8.75%,主要原因是预计今年公务接待任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国(境)外民政事务专家,上级有关部门和兄弟省市来杭政策调研、对口援建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9.20万元,比上年下降31.9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车改后公务用车数量下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15.2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32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

1. 总体情况。2019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57,677.14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1)免费殡葬补助经费项目。为减轻群众办丧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7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10〕130号)和《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杭民发〔2010〕299号)的文件规定,对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杭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学生、驻杭部队现役军人和与杭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在杭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提供遗体接运(限市区范围内普通车)、冷藏存放(3天内)、火化(普通炉)和骨灰寄存(1年以内)的基本殡葬服务。由杭州殡仪馆在提供殡葬服务时直接免除,上述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40%、殡仪馆承担20%。市民政局编列“免费殡葬补助经费”,用于对市区基本殡葬服务进行按比例补助,2019年安排预算420.00万元。

2019年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杭州市民政局

项目名称

免费殡葬补助经费

项目资金

420.00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享受惠民殡葬逝者数

1.25万


惠民政策覆盖比率

100%

实际享受免费殡葬惠民政策人数/应享受免费殡葬惠民政策人数*100%

项目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落实殡葬补助政策

落实到位

减轻群众办丧负担,维护群众基本丧葬权益,确保免费殡葬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家属对殡葬惠民政策满意度

90%

根据反馈情况

(2)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补助经费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真正把党和国家关心关爱退役士兵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显著提高退役士兵的获得感、荣誉感,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新时代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关于“允许灵活就业”的规定,对需要市本级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选择灵活就业的人员发放就业补助金,对其等待安置期间的日常生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按相应标准给于生活和社保补助。由市民政局编列“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补助经费”,专门用于保障生活、社保补助和自谋职业金的发放,2019年安排预算390.00万元。

2019年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杭州市民政局

项目名称

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补助经费

项目资金

390.00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补助人数

12人


补助政策覆盖面

100%

享受补助金的退役士兵人数占应发放人数的比例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落实到位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到位,提高退役士兵的获得感、荣誉感。

士兵满意率

90%

根据反馈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9年,本部门杭州市民政局(行政单位)以及杭州市殡葬管理所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0.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0.30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标准提高及相关机关运行保障经费增加。

2. 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3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349.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1082.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603.54万元。

3. 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2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变压器等通用设备12台。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或专用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9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