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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19-0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1-08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2018年4季度)
发布日期: 2019-01-08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8年四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有9239人,四季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609.41万元,全年累计资金支出5456.95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545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82元,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27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13.5元,困难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8.1元。

桐庐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9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74元,低保家庭重病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淳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326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95元,低保家庭重残、智力精神三级四级残疾和患重病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1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5元。

建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67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困难家庭患重病、重残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6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