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19-001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1-03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2018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四季度)
发布日期:
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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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
截至2018年四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有9239人,其中机构孤儿492人,散居孤儿187人。四季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609.41万元,其中孤儿(机构孤儿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58.53万元。全年累计资金支出5456.95万元,其中孤儿(机构孤儿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1746.49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545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82元。
桐庐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9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74元。
淳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326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95元。
建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67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