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18-012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7-05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2018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二季度)
发布日期:
2018-07-05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
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有10136人,其中机构孤儿525人,散居孤儿211人。二季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323.38万元,其中孤儿(机构孤儿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48.49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379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65元。
桐庐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9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74元。
淳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326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95元。
建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67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