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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18-009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7-26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公示(6月份)
发布日期: 2018-07-26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类别

目标名称

考核指标

进展情况

工作目标

社会事务

开展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出台《杭州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出2个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示范点,推行不占地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当月进度

根据初步征求意见的结果修改完善殡葬改革工作考核办法;滨江区美女山公墓二期进入设计方案招标环节;余杭星桥和乔司两个街道的骨灰存放设施进入方案设计阶段,仓前街道的骨灰存放设施进入方案设计招标环节。                                                    

累计进度

成立杭州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杭州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起草了《殡葬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基本完成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建设,一是滨江区完成了城乡一体的,节地型,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美女山生态墓地,并在一期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启动二期建设(拟在3年完成),现已完成了对二期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二是余杭区完成了从“入土”到“入室”的节地安葬示范点——安贤“百年居”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启动了3年行动计划,拟在全区推行从“入土”到“入室”的节地安葬,建设以乡镇为单位的骨灰存放设施,目前已有3个项目进入了方案设计阶段。                                                     

累计完成工作量

75%

工作目标

社会救助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低保标准占当地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低边等社会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全市低保占比达1.5%以上,继续做好低边认定;对低保、低边家庭成员首次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收入核定时,按照《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给予逐年收入豁免。

当月进度

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6月发放保障金6824.37万元,惠及低保家庭77866户109182人;发放低边补助金194.11万元,惠及低边家庭25348户55036人;发放残保金72.4万元,惠及残保对象799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43.75万元,惠及临时救助家庭713户次1377人次。

累计进度

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7月1日起,低保标准调整为955元、860元和764元,首次实现与全市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低保标准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以上。截至6月底,发放保障金44265.24万元,惠及低保家庭77866户109182人,低保占比达到1.51%;发放低边补助金1474.1万元,惠及低边家庭25348户55036人;发放残保金1005.24万元,惠及残保对象799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486.21万元,惠及临时救助家庭7648户次10886人次。按照《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符合条件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1263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661人纳入低保、低边救助。

累计完成工作量

50%

工作目标

社会组织党建

成立杭州市社会组织党校,全年举办三期短训班,培训100名社会组织党员骨干和领军人才,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成立市本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当月进度

6月26日,局党委印发《关于成立“杭州市社会组织党校”的通知》,6月28日召开“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党建推进会暨创建‘最强支部’活动动员大会”,会上举行党校成立授牌仪式;开展成立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前期调研工作。                                                     

累计进度

6月26日,局党委印发《关于成立“杭州市社会组织党校”的通知》,6月28日召开“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党建推进会暨创建‘最强支部’活动动员大会”,会上举行党校成立授牌仪式;开展成立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前期调研工作。

累计完成工作量

40%

工作目标

防灾减灾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创建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0个以上,灾害信息员培训率达20%以上,做好救灾应急管理,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当月进度

各地积极防范应对梅汛期强降雨,转移避险人员99人,保障临安洪涝灾害灾民基本生活。做好救灾应急管理,检查避灾安置点,备足救灾物资,根据避灾需要做好启用准备。

累计进度

围绕“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主题,精心组织了我国第十个“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市减灾委办在余杭区人民广场举行大型广场主题宣传。举办杭州市镇街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各区、县(市)开展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灾害信息员培训率达到62%。各地做好救灾应急管理,积极做好梅汛期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转移避险人员,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累计完成工作量

50%

工作目标

优抚安置

开展驻杭部队大走访活动,协调解决部队困难,围绕涉及官兵切身利益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人子女中考加分审核、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发放、“慈善拥军情”救助金审核发放等工作。

当月进度

当月进度拟定并上报“八一”走访慰问部队活动方案,做好走访慰问组织实施工作。对部分驻杭部队补充申报上年度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进行汇总和审核。会同市慈善总会审核“慈善拥军情”救助金申报20人。帮助铁路军代处、94973等部队协调军人子女入学问题。与73021、75210、73813等部队协调沟通,继续推进驻杭部队参加我市“联乡结村”活动。                                                     

累计进度

完成春节走访慰问部队工作,赠送慰问金520万元。上报“八一”走访慰问部队方案,做好相关工作。走访10余家驻杭部队,围绕部队调整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官兵“三后”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或给予政策答复,编印分发《双拥政策选编》。举办第六届启扬教育拥军活动,向官兵子女现场发放价值180万元的拥军培训卡。会同有关部门,完成75名军人子女中考加分审核工作,将移防广东的73022部队遗留随军家属、2018年首批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随军家属纳入今年安置计划。会同市慈善总会审核“慈善拥军情”救助金申报20人。

累计完成工作量

65%

工作目标

优抚安置

加快全市退役士兵服务网络机构建设,开展机构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下发工作推进指导性文件,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各区、县(市)分别选取1家服务机构试点运行;年内召开1次工作现场会重点推进。推进以走访慰问、思想疏导、困难帮扶等为工作内容的退役士兵管理服务中心基础建设,实现市、区(县)、镇(街)三级服务中心挂牌率达100%。

当月进度

拟定《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在党群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标牌的通知》,并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全面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机构建设;会同省民政厅赴余杭区督导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八一”市领导走访慰问驻杭部队,拟定“八一”走访慰问退役军人活动方案并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退伍军人欧方慰问、思想疏导、困难帮扶等工作,目前方案已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待审定后开展落实。市民政局适时召开阶段性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同时加大实地督查督导,全面推进。

累计进度

前期已下发《杭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退役士兵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杭民发﹝2018﹞91号);全市各地已申报17家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试点机构。多次实地督查,有序推进。

累计完成工作量

70%

工作目标

养老为老服务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制订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敬老助老助老“最美系列”评选,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当月进度

向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就《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做好养老孝老敬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
  完成敬老爱老助老“最美系列”评选第三方承办单位公开招标开标评标工作。

累计进度

起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做好养老孝老敬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征集意见。
  联合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杭州市敬老爱老助老“最美”系列先进推选活动的通知》,开展推荐征集工作,完成敬老爱老助老“最美系列”评选第三方承办单位公开招标开标评标工作。

累计完成工作量

50%

工作目标

养老为老服务

提升打造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0家;探索多种形式的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出台示范型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建设标准;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张。

当月进度

新建成7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累计进度

已初步建成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家,明确6大功能定位,探索专业化有偿服务机制;构建“中央厨房+中心食堂+助餐点”、村(社)自建、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多样助餐服务模式,重点解决困难、高龄、独居老人的就餐问题;出台《杭州市民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杭民发〔2018〕93号),明确了示范型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建设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目前,新增养老机构床位715张。

累计完成工作量

70%

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

做好全市社会福利和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全年各类事故指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数。

当月进度

1.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
  2.出台《杭州市民政局等七部门关于杭州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开展全市范围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抽查。

累计进度

1.开展春季安全生产督查、“回头看”,督促各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收养登记机关、救助服务机构做好安全生产;做好清明期间群众集中祭扫工作。
  2.出台《杭州市民政局等七部门关于杭州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研究起草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养老机构管理标准化、体系化;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开展全市范围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抽查;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起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累计完成工作量

55%

工作目标

工程建设

完成杭州市城北老年活动中心项目EPC总包招标及后续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年度项目总投资额为2000万元。

当月进度

完成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审核及招标公示,7月11日开标。

累计进度

6月19日完成监理招标开标,7月11日进行EPC总承包招标开标。                         

累计完成工作量

50%

工作目标

工程建设

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批复上报。

当月进度

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书。

累计进度

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准备工作。

累计完成工作量

30%

工作目标

工程建设

杭州军用饮食供应站迁建项目主体1-12楼层结构施工结顶,并内外施工。年度项目总投资额为4000万元。

当月进度

完成大楼5-8层主体结构施工,东侧八层墙九层梁板已经浇筑完毕。

累计进度

完成大楼主裙房1-8层施工,东侧八层墙九层梁板已经浇筑完毕。                                       

累计完成工作量

形象进度完成48%,投资完成25.96%

工作目标

儿童福利

督促各地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通过确定委托监护人,落实委托监护责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获得妥善监护照料。全面实施困境儿童生活费和补贴发放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当月进度

完成二季度农村留守儿童摸排工作;结合全市孤弃儿童大排查工作,做好监测预防等工作。                                                    

累计进度

落实动态管理责任,每季度摸排一次农村留守儿童;落实监护保护、户籍登记责任、监测预防责任;试点推进关爱阵地建设,配合妇联在淳安开展“儿童之家”建设。                                                    




累计完成工作量

70%

工作目标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1.推进“三型社区”建设,建设具有双语标识、国际视野、美丽和谐的国际化社区10个;建设治理格局完善、环境空间优美、公共服务优良、文化特色明显的撤村建居社区10个;以新经济、新治理、新服务、新文化、新环境等“五大空间”打造为特色,建设农村田园社区80个。 2.完成上城区和下城区两个国家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 3.出台《关于深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出台《杭州市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培育社会工作督导助理20名,促进我市社会工作发展。

当月进度

1.在各地初步申报的基础上,加强“三型社区”建设的实地指导,印发《杭州市撤村建居社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指导上城区和下城区两个国家级实验区开展自我评估,做好结项验收材料上报工作;
  3.出台《关于深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社会工作督导助理选拔考试工作。

累计进度

1.完成国际化社区、撤村建居社区、田园社区的初步申报工作,制定了《杭州市撤村建居社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指导上城区和下城区两个国家级实验区做好实验区建设工作,完成终期结项验收的材料申报工作;
  3.出台《关于深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杭州市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完成督导助理候选人的选拔工作。

累计完成工作量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