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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第六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7- 16 20: 12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为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市级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的持续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推进市级机关全面建设,根据《杭州市文明机关创建管理办法》(杭直委〔2018〕15号)精神,现就第六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杭州民政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杭州民政“家”文化建设为引领,以深化“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为重点,围绕服务中心、创建为民、促进发展的工作要求,创新创建机制,优化创建方式,丰富创建内容,提高创建质量,营造文明氛围,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政务环境,提升文明形象,增加机关“含氧量”,引领机关党员干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争当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为杭州民政事业发展、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贡献力量。

二、创建时间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

三、创建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含周边单位)。

四、创建标准

根据《杭州市文明机关创建管理办法》,争创市级文明机关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班子正气,领导垂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班子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严守党规、公道正派,改革创新、敢于担当,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单位民主氛围好;领导干部政治坚定,能力过硬,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勤政廉政,以身作则,组织考核和群众评价好;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分工明确,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每年研究部署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

(二)勤政为民,实绩显著。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机关党建,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和机关党员作用发挥好;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职,全面完成各项职能目标,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服务水平和工作绩效明显提升,社会意见整改落实好,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单位作风效能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心系群众,深入基层,服务窗口履行“最多跑一次”承诺,遵守行业规范,服务细致周到、优质高效,示范作用强,群众满意度高。

(三)教育深入,风尚良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政核心价值观,将价值观融入思想道德教育全过程,广泛开展诚信、友善、节俭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民族和时代精神。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学习和争做“最美杭州人”活动,扎实推进“道德讲堂”建设,组建志愿服务队,经常开展志愿服务,倡导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在社会道德风尚建设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文体活跃、内涵丰富。注重加强单位文化建设,立足实际,营造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文化氛围。注重加强理论武装,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读书演讲、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活动,单位学习氛围浓,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素质高。注重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围绕中心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广泛开展、积极参与市直机关和所在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干部职工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精神风貌积极向上。

(五)管理规范,环境和谐。单位内部管理科学民主、规范有序,各类制度规定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重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积极参与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单位内外环境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厉行节约、节俭养德,落实好控烟和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机关法治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现象和邪教活动。

(六)创建扎实,贡献突出。创建活动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积极开展文明处室、文明窗口、文明标兵等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群众参与率、知晓率、支持率高。牢固树立敬业奉献意识,围绕服务中心,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城乡结对、社区共建、拥军优属等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无偿献血、春风行动、扶弱帮困、送清凉送温暖等公益爱心活动,社会贡献突出,社会形象良好,群众广泛认可。

具体测评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创建步骤

(一)发动阶段(2018年7月前)。

1.制定方案。在总结第五轮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基础上,对照创建标准,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召开创建动员会,进行广泛发动,不断调动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做到人人皆知、个个参与,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20年6月)。

按照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和日常管理,开展好创建活动。

(三)测评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1.自评申报。结合测评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

2.实地测评。市级机关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测评人员对我局进行实地综合测评。

3.总结命名。

六、创建要求

文明机关创建是一项凝心聚力的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也是一项强素质、展风貌、常抓常新的重要工作,是日常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处室(单位)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抱定目标不动摇、不松劲,努力使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文明创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局机关文明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思想发动和教育引导,确保人人参与,防止和克服不重平时重评时的思想态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要积极参与“杭州民政大讲堂”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文明素质,主动营造“崇尚文明、感悟文明、追求文明”的良好氛围,确保创建活动形成最强声势。

(三)加强融合,促进发展。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服务中心、促进发展的要求,把创建活动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建设“五型”机关有机融合,注重内容与形式、教育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以严实的工作作风抓紧、抓实、抓好创建活动,引导机关干部在完成各项任务中践行文明、传播文明,确保创建活动持续焕发生机和活力。

(四)加强督查,注重实效。要按照创建活动重在平时、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创建管理,提升创建质效,组织开展最美办公室检查评比活动,选树文明标兵,传递文明正能量;要坚持落细落小落常,着力在解决顽症劣习上下功夫,切实保证“执行规定不讲情面、落实要求不留死角、检查对象无一遗漏”,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最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