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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18-012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发〔2018〕260号 公开日期: 2018-12-06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ZJAC10-2018-0020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管理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 12- 06 10: 11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民政局

一、 制定背景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和我省、我市规定的留存比例从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

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资助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项目包括资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助救助类单位、殡葬事业、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公益项目,资助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资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项目,资助避灾安置场所、救灾储备仓库等项目,资助社区服务单位项目,资助残疾人事业设施设备项目,资助烈士纪念设施等优抚事业单位项目。

近年来,我市福利彩票销售不断刷新记录,筹集的福彩公益金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市养老、儿童、救灾、救助、慈善、殡葬、优抚、社会组织等各项公益事业发展。为规范福彩公益金管理,国务院颁布了《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浙江省财政厅、民政厅制定了《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8〕30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福彩公益金管理,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绩效,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管理的意见》。

二、 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预算管理。市级福彩公益金由省级部门按比例返还到市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级福彩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财政、民政部门按职责共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民政部门报送的预算编制建议、批复预算,会同民政部门分配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民政部门开展绩效管理等。民政部门负责按照资金使用范围编制预算建议、预算资金执行、项目日常管理、绩效管理等。

第二部分,使用范围。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应当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第三部分,资助程序。民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合理申报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项目,并按预算编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财政部门对民政部门申报的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后下达“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计划”。计划中对区、县(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进行资助的项目(含转移支付项目),需按特定程序组织实施。对于兼有多种功能的项目,只能以其中的一种功能项目进行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第四部分,项目管理。建立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跟踪检查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部分,其他事项。明确了办法实施时间,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三、 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杭州市民政局财基处何艳辉,联系电话:0571-85058590;杭州市财政局社保处,联系电话:0571-8781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