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证明遗失如何补办?
发布日期:
2018-
12-
0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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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民政局
1.个人补办:由丧事经办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业务大厅结账柜台办理。
2.律师查档: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和查档律师的相关证件。
3.单位补开:开介绍信并注明由谁来补办,补办人带身份证件。
如果是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无法查到逝者的相关信息(1998年之前在我馆火化的逝者),如确认遗体在我馆火化的,则由火化经办人(或委托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的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段(8:30—16:30)到我馆办公楼档案室翻阅档案登记册,由档案管理员根据登记情况填写好《补办火化证明联系单》交给经办家属,经办人再到业务科结账柜台补开火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