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民生信息 > 儿童福利
索引号: 002489524/2018-010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11-20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2018年3季度)
发布日期: 2018-11-20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有9565人,三季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302.02万元,1-9月累计资金支出3847.54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379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65元,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48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74元,困难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4.4元。

桐庐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9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74元,低保家庭重病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淳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326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95元,低保家庭重残、智力精神三级四级残疾和患重病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1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5元。

建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67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困难家庭患重病、重残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6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