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民生信息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索引号: 002489524/2018-012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10-09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2018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三季度)
发布日期: 2018-10-09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

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有9565人,其中机构孤儿498人,散居孤儿193人。三季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302.02万元,其中孤儿(机构孤儿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39.95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379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65元。

桐庐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9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74元。

淳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326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95元。

建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67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