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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市委决定扎实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实施意见
(2018—2022年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10- 11 20: 22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决定扎实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局系统在清廉建设上更进一步、更深一筹,为杭州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当好“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排头兵贡献民政力量,现就贯彻落实省市委决定、扎实推进清廉民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牢记新使命,深刻领会建设清廉民政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基本方略

1.重大意义。建设清廉民政,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杭州民政事业继续保持“全省示范,全国领先”的重要内容,民政系统要当好“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排头兵,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到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加强“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必须坚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信念;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更系统的思维谋划部署清廉民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谱写“清廉民政”新篇章、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优化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建设清廉民政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传承创新,坚持共建共创,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民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努力保持一流状态、追求一流水平、创造一流业绩,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系统清朗的清廉民政,为当好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排头兵、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杭州篇章、扛起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担当提供坚强保证。

3.主要目标。经过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到2022年,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强化,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系统风气持续上扬,人民群众对民政部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清廉民政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清廉文化深入人心。

4.基本方略。

——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丰富内涵,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领会覆盖范围在“全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领会标准要求是“从严”,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明纪律、严惩腐败,严肃治理党内各类歪风邪气。领会时间维度是“永远”,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常抓不懈。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打持久战、必须打赢持久战的思想,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必须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没有休止符,要始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贡献“清廉杭州”建设民政新业绩。

——必须清醒认识到“关键少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胜利,重点是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牵住“牛鼻子”,确保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扛起新担当,牢牢把握三个重要目标

5.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得又严又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清廉浙江建设、市委关于清廉杭州建设的重要部署,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见,坚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围绕明责、担责、督责、追责等关键环节,健全责任分解、落实、报告、督查、考核、追究机制,环节一个不少,机制一项不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闭合回路”更加有力有效。

6.把民政系统党风政风建设得风清气正。继续高标准严要求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推动完善不能腐的制度,逐步形成不想腐的自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以抓常抓细抓长的决心和韧劲,推进民政系统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满意度持续上升、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持续上升。

7.把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问题控制得越来越少。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推动民政系统党内廉政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更加注重抓早抓小,坚决清除民政系统腐败现象;切实推进民政文化建设,用“好家风”浸润好作风,推进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民政系统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

三、展示新作为,有力推进“三大工程”

(一)筑牢“不能腐”的制度工程

8.健全“两个责任”落实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基层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坚持“区域统领、行业引领、两新融合、街社兜底”的工作理念,树牢“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全面提质”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延伸,不断巩固抓基层强基础工作实效,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二是健全责任厘清机制。压实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推进责任分级清单式管理,依托“两书两单”,即:主体责任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书,“一人一单”责任清单、“一年一单”问题清单,做到责任明确、任务细化。三是健全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落实季度专题研判会议机制,定期总结分析管党治党情况,部署阶段性工作。对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政策项目、重点资金分配,要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四是健全定期报告机制。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报告意识,充分运用述职述廉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每年向局党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向所在党组织班子报告、向干部职工报告,并将报告情况与民主评议、考核相结合,强化结果运用。五是健全巡查工作机制。注重抓早抓小,用好“第一种形态”,推进例行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让政治体检成为常态,及时遏制和清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9.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机制。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举措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和“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是以“防”为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季度排查机制,紧盯“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风险排查既要做到“拉网式”全覆盖,又要做到“重点捕捞”有针对性,风险排查绝不能浮于表面,不仅仅是每季度报一张报表而已,而是真正找准风险点。二是防控同步,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把防范举措落实到权力运行中,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延伸到每个岗位,不留死角。三是加大督查,以抓好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为契机,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及审计、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以整改落实推进制度完善,久久为功固成效,确保问题不再死灰复燃,根治。

10.健全党内“关心关爱”机制。推进严管与厚爱双管齐下,发挥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管根本、管长效的作用,不断坚定党员干部政治信念。一是要用有效的谈心谈话“引导人”,用好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巧用谈话工作法,坚持谈话“六原则”,把制度所明确的谈话15种情形落到实处。二是要用丰富的党内活动“激励人”,丰富先进典型培育选树活动、党员志愿者活动、“家”文化建设活动等载体,党组织主动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贴心人”,形成团队建设的集群效应。三是要用及时的咬耳扯袖“警示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党员干部能及时自醒、自警;运用好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提醒等日常监督手段,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把脉问诊”,筑牢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的思想堤坝,以“健康”的状态投入工作。

11.健全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完善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干部工作体系。一是完善选拔任用体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修订完善和不断充实局系统“1+X”干部工作制度,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二是注重知事识人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凡提四必”,深化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干部日常考核管理,增强干部“八个方面”本领。完善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离任检查制度,严肃追究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推进直属单位选任用人报备制度,防范和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三是夯实从严管理机制。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干部季度履职情况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范和完善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开展局系统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兼职、档案管理、调动关系转接等专项治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大对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

(二)筑牢“不敢腐”的惩戒警示工程

12.持续纠正“四风”不放松。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为抓手,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地敲下去,积小胜为大胜,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厉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重点盯牢节假日,瞄准“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对基层单位“四风”问题的督查和整改力度。

13.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惩治腐败的全过程,用好问责利器,动辄则咎,严肃查办违纪行为和腐败案件,坚决与一切腐败行为斗争到底。

14.坚决惩治“三不行为”不放松。持续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重点纠正一些干部慵懒无为、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杜绝“脸始终微笑,门始终敞开,可事就是不办”的不良现象。更好地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的作用,推动党员干部保持一流状态、坚持实干担当。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联百乡结千村访万户”蹲点调研、“四提一争”等活动,落实调查研究、下访接访、结对帮扶等制度,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5.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完善和落实集体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执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示报告、述责述廉、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出国(境)管理等制度。健全用好领导干部廉洁档案。探索建立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常态化监管机制。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三)筑牢“不想腐”的素质教育工程

16.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最坚强的精神武器。一是要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传承践行“红船精神”,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思维筑牢心灵深处的“绿色屏障”。二是要拓展教育培训载体。聚合民政大讲堂、民政党校(革命烈士纪念馆)、社会组织党校等载体,常态化推进干部业务知识和党性教育,坚定新时代民政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三是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民政党员干部要主动当勤学善思的标兵,运用集中学、自主学、专题学、研讨学多种学习方法,树立大学习理念,主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先进典型学、向人民群众学、向基层学,增强学习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17.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民政党员干部党性和法纪教育的必修课,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守纪律、作表率。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教育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增强民政干部宪法意识,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进正反面案例激励和警示教育,提高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

18.扎实践行“杭州民政核心价值观”。“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自今年开展“杭州民政核心价值观”大宣讲大实践活动以来,活动高潮一浪高过一浪,对价值观的共识得到不断固化,实践的目的在于展示价值观的生命力,让它植根于每一位民政人的内心深处。还要不断丰富形式、创设载体,推进“杭州民政核心价值观”践行、践行、再践行,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武器,为民政人输送持续发展的精神养分。

19.持续推进“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深化“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廉洁+民政机关”“廉洁+民政业务”建设,不断将民政家风建设落实落细到养老、慈善、殡葬、福彩、扶贫、救济等民政民生工作重点领域。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管好亲属和身边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融入到民政党员干部素质教育工程的方方面面。

四、保障新高度,推动形成清廉民政建设良好态势

20.加强组织领导。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清廉民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党组织书记要坚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当好“施工队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组织每年年底要向局党委书面报告清廉民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1.增强工作合力。各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制定具体举措,规范权力运行,做到依法施政、阳光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单位。局系统“两代表一委员”要积极发挥独特优势,勇于监督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心聚力,画好清廉民政建设的同心圆。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合力推进清廉民政建设。

22.完善督查考核。把清廉民政建设纳入局系统大党建“双百分制”考核内容,把清廉民政建设作为日常巡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处置各单位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以及服务保障不积极、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并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23.营造浓厚氛围。发挥“两报一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精心策划、科学安排,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民政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强化党员干部群众对建设清廉民政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为清廉民政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