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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在局系统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 07- 04 20: 20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局属各级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市民政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精神,着力形成领导干部从严治家的良好风尚,持续推进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局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过广泛开展树立廉洁好家规、寻找廉洁好家庭、弘扬廉洁好家风等活动,教育引导局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带头正品行、立家规、严家教、树家风,以党员干部的好家风促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为加快建设现代大民政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

二、参加对象

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局管领导干部。

三、主要内容

1.开展党员干部晒好家规活动(7月—8月)。以局管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晒家规活动。发动党员干部挖掘家族优秀传统家规家训,与家庭成员共同商议、提炼订立具有家庭特色的新时代家规家训,并以党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展示,为家庭立新规,为社会树新风。同时,征集评选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优秀家规家训参加市纪委“党员干部家规家训征集”活动。

2.开展系列廉洁家风教育(6月—12月)。在局管领导干部中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家风建设”主题党课,把家风建设要求纳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把家风建设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开辟家风主题“清风之旅”,纳入“党员固定活动日”学习范围,让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加强自身修养和家风建设。

3.开展“廉洁好家风”微作品征集(6月—9月)。以“廉洁好家风”为主题,组织参加全市第四届“廉洁杭州、你我同行”廉政文化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以微电影、微广告、平面广告等形式,广泛征集优秀家规家训、好家风故事,择优向上推荐,并通过各类媒体、户外广告进行宣传推广。

4.开展“我的家风家教故事”征文活动(6月-12月)。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征集“我的家风家教故事”(1500字以内),发动党员干部围绕家风、家教主题撰写真情故事,体现诗书传家、勤俭持家、孝老爱亲、廉以修身、廉以持家等中华传统美德,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征集的作品将择优向市纪委推荐报送,同时在“一报一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专栏刊发。

5.开展党员干部“廉洁好家庭”评选活动(9月-10月)。在局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挖掘党员干部家庭生动鲜活的家风故事并积极向上推荐;结合市文明办开展的“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一批廉洁家庭典型和个人,树立廉洁好家庭学习榜样,并向市文明办选送。

6.开展家风故事宣传(11月-12月)。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各类宣讲活动,用身边党员干部的感人家风故事传播好家训、弘扬好家风。在报刊、网络上开设“廉洁好家风”专栏,以图文、视频等多形式呈现 “家规家训”、“好家风故事”等。

7.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活动(9月—10月)。以“爱老人、颂家风、廉清风”为主题,结合重阳节,借助朗诵、情景剧、歌曲、舞蹈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展现尊老之美、家风之美、廉洁之美。引导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弘扬尊老敬老,培育良好家风,弘扬传统美德,树立家国情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廉洁家庭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局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动参与晒家规、上党课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情况,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的重要指标,并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责任考核。

2.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把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与加强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3.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引导,在本单位形成推动党员干部建设廉洁好家风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并积极向局报刊、杂志、新媒体平台报送活动信息,在全局上下营造以好家风带民风、促社风的良好环境。

中共杭州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