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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慈善类社会组织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6- 08- 03 14: 22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主持人】市民朋友、网民朋友们,现场的各位嘉宾,大家好!欢迎来到市民政局“网上接待室”。

【主持人】近年来,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在灾害救助、扶贫济困、扶老助残等领域做出了巨大贡献。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很好地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有助于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公益需求。目前,杭州市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的实践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面临着机制尚不健全、能力不强、公信度不高等现实困境。

【主持人】为此,“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联合市民政局共同推出本期网上接待室。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民政局副局长程华民出任首席接待人,与广大市民朋友、网民朋友们就慈善社会组织的相关问题共同交流探讨。

【程华民】主持人好!各位嘉宾、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今天出席“网上接待室”的现场嘉宾有:市民代表张冰等3位嘉宾,欢迎你们。

【市民1】问:程局长你好,请问如何申请设立慈善组织?

【程华民】答:申请设立慈善组织,发起人首先要在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这三种组织形式中确定一种。以发起人选择社会团体为例,他要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同时,还要在登记申请书中明确提出设立慈善组织的意愿,并说明组织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的规定。

【市民1】问:慈善组织是否可以直接登记?

【程华民】答: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各地在慈善组织登记中,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意见》确定的范围,稳妥开展直接登记的试点,并参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及配套政策,明确党建工作机构,规范财产、外事、人力资源服务关系,切实加强综合监管。

【市民2】问:慈善组织这一属性是否可以取消?

【程华民】答:《慈善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仅规定了慈善组织终止的情形。慈善组织终止,应当要求慈善组织按照《慈善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处置清算后剩余财产。清算结束后,再依照有关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由于《慈善法》施行后新成立的慈善组织,法人身份、慈善属性合二为一,若取消慈善属性,则与其依据申请《慈善法》登记并进行审批的规定不符。从这个意义上讲,慈善组织与其法人组织属于共生关系,即只有“一条命”,取消慈善属性,意味着组织使命已经完成,应当注销。相应地,存量社会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后也应该据此办理。

【市民1】问:慈善组织均有公开募捐的资格吗?

【程华民】答: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二年的社会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有申请公开募捐的资格。

【市民3】问: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程华民】答: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符合以下9条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尽职,诚实守信;

2..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3.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

4.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有与本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事会;

6.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7.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

8.申请时未纳入异常名录;

9.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二年,未因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市民2】问:《慈善法》公布前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有公开募捐的资格吗?

【程华民】答:《慈善法》公布前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以登记日作为满二年条件的起算点,登记满二年,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按照上述条件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市民2】问:《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还需要登记或认定慈善组织吗?

【程华民】答:《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凭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直接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市民3】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程华民】答:首先,应当履行内部程序,召开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理事会,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其次,慈善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决定。

【市民3】问:依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程华民】答: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2.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3.理事会会议纪要;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评估等级在4A及以上的慈善组织只需提交《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市民2】问:申请慈善组织认定有哪些流程?

【程华民】答:申请慈善组织认定流程如下:

1.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2.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决定;

3.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由登记管理机关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主持人】市民朋友、网民朋友们,社会组织作为提供服务、扩大参与、推动协商民主、反映诉求、化解矛盾、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如果对我市社会组织相关业务还有其它疑问的话,可以向杭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咨询或登录杭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感谢市民政局程华民副局长出任今天的首席接待人,本期的“网上接待室”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