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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16-008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6-06-23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市民政局2016年5月绩效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16-06-2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目标名称

考核指标

完成时限

进展情况

项目清单




当月进度

累计进度

累计完成工作量


慈善事业促进

发展慈善事业,筹集慈善资金。根据捐赠方的意愿,实施开展安老、助孤、助医、助学、助残、扶贫、济困、赈灾等慈善救助项目。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统一在“杭州市慈善总会网站”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2016/12/31

5月份,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23.26万元,开展各类慈善救助项目使用善款17.83万元。实施慈善救助项目主要包括:与浙江利群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共同启动2016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项目;配合市文明办做好第十一届“公民爱心日”活动;参加由市民政局、市文广集团主办的“六一关爱”大行动《为爱奔跑·每个孩子都是宝》活动等。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统一在“杭州市慈善总会网站上”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市慈善总会紧抓社会募捐工作,积极与企业沟通,主动上门劝募,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弱势群体的迫切需求来激发社会行善的热情,确保善款募集的稳中有进,实施开展了“利群阳光助学行动”、“道富养老护理员培训”、“公民爱心日”、“拜科奇慈善捐助”、“凯悦贫困儿童医疗救助”、“六一关爱大行动”等一系列“六助”慈善救助项目,截至5月底,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150.03万元,开展各类慈善救助项目使用善款1964.47万元。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统一在“杭州市慈善总会网站上”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1%

 

社会救助

完善城乡“四级救助”网络。优化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政策,建立“功能多样、运行规范”的社会救助新模式,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修订出台《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办法》、《杭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扩大低保救助覆盖面,确保低保人口占比达到1.5%,按照上级规定,将低保救助对象在社区(村)予以公示。

2016/12/31

开展了《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办法》和《杭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文件调研起草工作。

1、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统一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健全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社会救助8大类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2、进一步扩大低保救助覆盖面,组织实施支出型贫困救助工作,截至5月底,全市享受低保家庭66609户、98111人,低保人数占比达到1.36%。其中,保障支出型困难家庭1666户、3471人。
3、积极做好创制《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办法》、《杭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创制工作。

50%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推行社会组织公益积分管理,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开展品牌社会组织认证工作,提升社会组织整体形象和公信力。 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创新公益创投流程和管理模式,建设杭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益服务项目需求,实现公益服务项目信息发布、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项目竞争筛选、中标结果公告等功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

2016/12/31

推行社会组织公益积分管理,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开展品牌社会组织认证工作,提升社会组织整体形象和公信力。 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创新公益创投流程和管理模式,建设杭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益服务项目需求,实现公益服务项目信息发布、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项目竞争筛选、中标结果公告等功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

已完成“杭州市社会组织公益积分服务平台”建设,并就社会组织开展公益积分工作进行了布置,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创投积分,将公益积分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和信用建设的重要依据;与“杭州市公用信息平台”对接,将该平台信息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参考依据,同时定时向该平台传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作为市级有关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已完成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认证工作前期调研等准备工作;已完成2016年公益创投项目公开征集工作(征集项目1100多个),并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初选;完成公益服务公益创投服务平台——杭州公益民生服务网开发工作,实现公益项目信息发布、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竞争筛选、中标结果公告等功能。

40%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出台《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2016/11/30

5月低保家庭新增2217户,3255人,退出299户,439人;支出型贫困家庭新增284户,553人。

出台实施《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杭政办发【2015】163号),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截至5月底,全市享受低保家庭66609户、98111人,低保人数占比达到1.36%。其中,保障支出型困难家庭1666户、3471人。

50%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1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标准的90%。

2016/11/30

起草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公告期已结束,该文件已报送市财政局会签。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2006〕13号)等文件要求,为实现省民政厅低保调标同比增长10%,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1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标准的90%”的目标要求。拟定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建议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从月人均744元调整为月人均820元。富阳区及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比增长10%以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按照统筹城乡、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工作要求,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0%执行。目前,该文件在市财政局会签中。

50%

 

养老为老服务

改进完善为老服务措施,拓展服务内容,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形成为老服务特色和长效机制。出台《杭州市“敬老文明号”管理工作规范》,在公安、卫生、城投、消防等行业联合创建“敬老文明号”不少于60家。

2016/11/30

1.召开“敬老文明号”管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专家评审会,完成地方标准申报工作。
2.组织开展以“喜迎国际峰会、乐享美丽杭州”为主题的“敬老文明号”服务进社区、关爱在身边系列活动。

1.建立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日常工作协调机制,设立QQ群;
2.起草“敬老文明号”管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完成意见征集;
3.分别联合四行业主管部门下发“敬老文明号”联创通知;
4.下发“敬老文明号”申报考核通知;
5.建立“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服务宣传平台。

 

 

养老为老服务

改造提升5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6/11/30

投入资金,加大提升改造力度。制定提升改造方案,实施改建工程,进行装修和设施布置,完善装紧急呼叫和视频监控系统。制定社会组织托管方案,邀请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本月完成改造2家,基本完成改造6家, 其余正按照计划提升改造中。

下发了《关于报送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名单的通知》(杭民发〔2016〕99号),明确了提升改造要求和各地任务数。下发了《关于明确2016年度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名单的通知》(杭民发〔2016〕124号),明确各地提升改造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名单。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杭民发〔2016〕72号),将居家养老照料提升改造纳入对各地的考核内容。积极加大对各地督查力度,要求各地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市)预计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加大提升改造力度。制定提升改造方案,实施改建工程,进行装修和设施布置,完善装紧急呼叫和视频监控系统。制定社会组织托管方案,邀请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目前已完成改造2家,基本完成改造11家,其余正在按照计划提升改造中。

52%

《50家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提升改造进度表》

养老为老服务

改造提升50家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占全市所有需要进行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的养老机构(123家)的40.65%。

2016/11/30

积极与消防部门沟通协调,制定消防改造方案。及时进行项目招标,开展改造施工,对消防通道、消防自动喷淋系统、二路供水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并更新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硬件设施,清理了楼道杂物及房内杂物。及时与消防部门对接验收。本月已完成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2家,已完成改造待验收5家。

投入资金,加大提升改造力度。 积极与消防部门沟通协调,制定消防改造方案。及时进行项目招标,开展改造施工,对消防通道、消防自动喷淋系统、二路供水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并更新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硬件设施,清理了楼道杂物及房内杂物。及时与消防部门对接验收。目前已完成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6家,已完成改造待验收9家,其余正在按照计划提升改造中。

54%

《50家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进度表》

养老为老服务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完善以居家养老为中心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产业。出台《关于深化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新增养老机构床位5250张,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人数达9.2万人。

2016/12/31

赴上海、南京、广州等地调研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公开轮候制度,积极与发改、物价、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深化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在市民政局网站再次征求意见。制定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以市养老办名义印发《杭州市健康养老招商组“四个一”工作机制》,积极搜集和整理全市养老服务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赴上海、南京、广州等地调研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公开轮候制度,积极与发改、物价、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深化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在市民政局网站再次征求意见。推动市二福院和福利中心定价机制改革。制定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市养老办名义印发《杭州市健康养老招商组“四个一”工作机制》,积极搜集和整理全市养老服务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截至目前,2016年全市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8家,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339张,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人数达9.14万人。

53%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运用“互联网+”的理念,建成“杭州智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80%以上城市社区纳入平台管理。出台《杭州市社区服务业专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杭州市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创新公益创投机制,加大社区服务业专项扶持力度。制定《2016年杭州市城乡社区对口见学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深化城乡社区“对口见学”和“三社联动”工作。开展国际化社区调研,出台以国际化提升全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的政策文件。

2016/12/31

一是深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对2到4月的减负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二是对“杭州智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修改;三是起草了《杭州市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送市财政局会签;四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对口见学”和“三社联动”工作,组织各区、县(市)到桐庐开展城乡社区对口见学活动;五是积极开展国际化社区建设调研。成立课题调研组,委托复旦大学进行课题研究,开展涉外人员在杭州社区居住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赴上海市考察学习国际化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在全市设立134个监测点,动态监测社区减负工作;二是开发“杭州智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前期开发、测试、修改和试运行;三是会同市财政局印发《杭州市社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民发〔2016〕85号),起草了《杭州市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送市财政局会签;四是制定下发《2016年杭州市城乡社区对口见学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民发〔2016〕127号),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对口见学”和“三社联动”工作,并在市级层面开展2次对口见学活动;五是积极开展国际化社区建设调研。成立课题调研组,委托复旦大学进行课题研究,开展涉外人员在杭州社区居住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赴上海市考察学习国际化社区建设工作。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