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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6- 12- 21 14: 20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主持人】市民朋友、网民朋友们,现场的各位嘉宾,大家好!欢迎来到市民政局“网上接待室”。

【主持人】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部分群体,虽然他们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在遭遇大病重病、子女上学、突发意外等特殊情况下,导致入不敷出,生活窘困。由于这些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无法享受低保,实际处于社会救助的“夹心层”,一旦遇到不测,往往比低保户更困难,以致成为新的城市贫民人群。

【主持人】为此,“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联合市民政局共同推出本期网上接待室。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新宇出任首席接待人,就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作政策解读,并与广大市民朋友、网民朋友们共同交流探讨。

【王新宇】主持人好!各位嘉宾、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今天出席“网上接待室”的现场嘉宾,欢迎你们。

【主持人】请问王新宇副局长,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到底是个什么概念,能不能给网民朋友们解释一下?

【王新宇】好的。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特指因患大病重病、就学、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的医疗、学费等刚性支出费用较大,人均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市民1】王局长,您好。今年我家里人都生大病住院,住院费用开支很大,想申请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请问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能不能详细跟我们谈谈。

【王新宇】目前申请家庭需同时符合户籍、收入、支出、财产等有关要求。

就户籍来说,以下两类人员可以申请: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或者是与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或子女。

收入要求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刚性支出要求申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刚性支出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者申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刚性支出费用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市民2】我家里原有的房产、车辆是否影响申请救助呢?

【王新宇】支出型贫困救助办法要求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且申请救助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普通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普通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如果是家庭成员在申请社会救助前购买的、唯一的经济型轿车,一般情况下不影响申请救助。

【市民3】我家刚刚因为住房拆迁拿到了房屋补偿款,尚未购房入住,但是现在发生生活困难,这笔钱申请救助的时候如何计算?

【王新宇】原住房征收(拆迁)货币安置补偿款购买住房前可不计入家庭收入,购买住房后的余款一般作为家庭收入计算;因房屋拆迁、危房改造所获得的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住房保障货币补贴可不计算家庭收入。

【市民4】我家小孩去年考上了“三本”传媒类专业,费用比较高,是否可以全额算作学费刚性支出?

【王新宇】就学费用的刚性支出是指家庭成员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在开学时缴纳的一学年学费(保教费)。核定计算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就读大专、本科的一学年学费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计算;就读研究生的一学年学费超过12000元的,按12000元计算;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学费结算。

(二)就读公办全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一学年学费,按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就读民办学校的,按当地公办同类型同专业学费标准计算。

【市民1】如果申请通过了,我每月能拿到多少补助金?

【王新宇】在提出申请的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按照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持证有效期内给予全额救助。

在提出申请的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费用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在持证有效期内给予救助。未达到最低补差标准的,按低保最低补差机制给予补助。

【市民5】我已经是杭州市的低保的家庭,可不可以再申请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

【王新宇】不可以。已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不能再申请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

【主持人】市民朋友、网民朋友们,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是我市在2016年新推出的惠民政策,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较好地解决了“夹心层”困难人员社会救助的问题,如果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还有其它疑问的话,可以向杭州市救灾救济处处咨询或登录杭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感谢王新宇副局长出任今天的首席接待人,本期的“网上接待室”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