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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16-008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6-10-17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市民政局2016年9月绩效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16-10-17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杭州市民政局2016年9月绩效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公示

序号

目标名称

考核指标

完成时限

进展情况

项目清单

当月进度

累计进度

累计完成工作量

1

慈善事业促进

发展慈善事业,筹集慈善资金。根据捐赠方的意愿,实施开展安老、助孤、助医、助学、助残、扶贫、济困、赈灾等慈善救助项目。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统一在“杭州市慈善总会网站”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2016-12-31

9月份,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703.48万元,开展各类慈善救助项目使用善款22.01万元。实施慈善救助项目主要包括:启动了小额冠名慈善基金项目,首批设立了“睿启爱的延续慈善基金”、“金天地善佑阳光基金”、“茶花爱心基金”、“奚超爱心基金”等4个小额冠名慈善基金,共募集善款53.19万元;实施“凯悦贫困儿童医疗救助项目”,为4位患儿送去助医款共12万元。

总会紧抓社会募捐工作,积极与企业沟通,主动上门劝募,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弱势群体的迫切需求来激发社会行善的热情,确保善款募集的稳中有进,实施开展了“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复兴学子励志自强”、“道富养老护理员培训”、“公民爱心日”、“拜科奇慈善捐助”、“凯悦贫困儿童医疗救助”等一系列“六助”慈善救助项目,启动了小额冠名慈善基金项目。截至9月底,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2656.60万元,开展各类慈善救助项目使用善款3079.83万元。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统一在“杭州市慈善总会网站上”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4%


2

社会救助

完善城乡“四级救助”网络。优化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政策,建立“功能多样、运行规范”的社会救助新模式,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修订出台《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办法》、《杭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扩大低保救助覆盖面,确保低保人口占比达到1.5%,按照上级规定,将低保救助对象在社区(村)予以公示。

2016-12-31

制定《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杭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

1、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统一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健全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社会救助8大类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2、进一步扩大低保救助覆盖面,组织实施支出型贫困救助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低保户数80290户,人数118397人,平均占比达到1.64%,提前完成省对我市低保占比1.5%的目标考核要求。其中,支出型救助4528户10212人。
3、制定《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杭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

90%


3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推行社会组织公益积分管理,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开展品牌社会组织认证工作,提升社会组织整体形象和公信力。 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创新公益创投流程和管理模式,建设杭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益服务项目需求,实现公益服务项目信息发布、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项目竞争筛选、中标结果公告等功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

2016-12-31

1、开展2016年完成2016年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品牌项目认定工作,2016年两期135个公益创投项目已全部落地,共投入资助金1486.8万元。
2、完成市本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将市本级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在杭州网、杭州民政网等媒体进行公告。

1、完成“社会组织志愿汇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并就社会组织开展公益积分工作进行了布置,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创投积分,将公益积分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和信用建设的重要依据,举办了公益积分信息系统培训。
2、与“杭州市公用信息平台”对接,将该平台信息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参考依据,同时定时向该平台报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作为市级有关部门了解掌握社会组织信用的重要依据。
3、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品牌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举办品牌认定工作培训班。
4、完成公益创投服务平台——杭州公益民生服务网开发工作,实现公益项目信息发布、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竞争筛选、中标结果公告等功能,2016年两期135个公益创投项目已全部落地,共投入资助金1486.8万元。

75%


4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出台《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2016-11-30

9月低保家庭新增2885户,6237人,退出332户,648人;支出型贫困家庭新增1170户,3250人。

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杭政办发〔2016〕163号),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截至9月底,全市低保户数80290户,人数118397人,平均占比达到1.64%,提前完成省对我市低保占比1.5%的目标考核要求。其中,支出型救助4528户10212人。新增1170户3250人。

90%


5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1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标准的90%。

2016-11-30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6〕98号),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从月人均744元调整为月人均819元。富阳区、桐庐县、建德市、临安市相继出台调标文件。淳安县正在制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比增长10%以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按照统筹城乡、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工作要求,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0%执行。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2006〕13号)等文件要求,为实现省民政厅低保调标同比增长10%,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1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标准的90%”的目标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6〕98号),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从月人均744元调整为月人均819元。富阳区、桐庐县、建德市、临安市也相继出台调标文件,淳安县正在制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比增长10%以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按照统筹城乡、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工作要求,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0%执行。

90%


6

养老为老服务

改进完善为老服务措施,拓展服务内容,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形成为老服务特色和长效机制。出台《杭州市“敬老文明号”管理工作规范》,在公安、卫生、城投、消防等行业联合创建“敬老文明号”不少于60家。

2016-11-30

完成233家第二届杭州市“敬老文明号”申报单位的考评。

1、分别联合公安、卫生、城投、消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发“敬老文明号”联创通知,下发杭州市“敬老文明号”申报考核通知。
2、建立“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服务宣传平台,在广播、网络、报纸、电视各类媒体进行“敬老文明号”宣传。
3、召开了“敬老文明号”地方标准的专家评审会,完成“敬老文明号”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
4、组织开展以“喜迎国际峰会、乐享美丽杭州”为主题的“敬老文明号”服务进社区、关爱在身边系列活动。
5、下发《关于开展第二届市级“敬老文明号”考评验收的通知》。对拟申报省级、国家级“敬老文明号”单位进行公示。

90%


7

养老为老服务

改造提升5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6-11-30

进一步提升改造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深入实施改建工程,进行装修和设施布置,完善装紧急呼叫和视频监控系统。积极邀请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本月完成改造5家。

下发了《关于关于报送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名单的通知》(杭民发〔2016〕99号),明确了提升改造要求和各地任务数。下发了《关于明确2016年度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名单的通知》(杭民发〔2016〕124号),明确各地提升改造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名单。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杭民发〔2016〕72号),将居家养老照料提升改造纳入对各地的考核内容。积极加大对各地督查力度,要求各地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市)预计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加大提升改造力度。制定提升改造方案,实施改建工程,进行装修和设施布置,完善装紧急呼叫和视频监控系统。制定社会组织托管方案,邀请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改造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目前已完成改造33家,基本完成改造8家,其余正按计划提升改造中。

90%

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提升改造名单及进度表(9月)

8

养老为老服务

改造提升50家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占全市所有需要进行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的养老机构(123家)的40.65%。

2016-11-30

积极与消防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消防验收进度。积极开展改造施工,安装消防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本月已完成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1家,待验收2家。

与消防部门沟通协调,设计消防改造方案。及时进行项目招标,开展改造施工,对消防通道、消防自动喷淋系统、二路供水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并更新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硬件设施,清理了楼道杂物及房内杂物。及时与消防部门对接,加快消防验收进度,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目前已完成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29家,已完成改造待验收15家,其余正按计划提升改造中。

92%

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名单及进度表(9月)

9

养老为老服务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完善以居家养老为中心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产业。出台《关于深化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新增养老机构床位5250张,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人数达9.2万人。

2016-12-31

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本月新增养老机构床位99张,新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87家。  

1、赴上海、南京、广州等地调研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公开轮候制度,积极与发改、物价、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已出台《关于深化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意见》(杭民发〔2016〕223号)。
2、推动市二福院和福利中心定价机制改革。
3、制定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4、会同财政、人社、卫计等部门赴上海、苏州、北京调研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5、积极申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6、以市养老办名义印发《杭州市健康养老招商组“四个一”工作机制》,积极搜集和整理全市养老服务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7、截至目前,2016年全市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42家,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931张,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人数达9.19万人。

90%


10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运用“互联网+”的理念,建成“杭州智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80%以上城市社区纳入平台管理。出台《杭州市社区服务业专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杭州市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创新公益创投机制,加大社区服务业专项扶持力度。制定《2016年杭州市城乡社区对口见学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深化城乡社区“对口见学”和“三社联动”工作。开展国际化社区调研,出台以国际化提升全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的政策文件。

2016-12-31

1、动态监测社区减负工作,对7到8月社区减负工作情况汇总后分析。
2、推进“杭州智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举办专题培训班部署推进。
3、完成第二期社区服务业公益创投项目签约工作,开展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青少年、社工志愿者联动培训工作,开展社工高级研修和领军人才督导第一阶段培训工作。
4、修改完善《关于全面提升杭州市社区建设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意见》

1、军供站迁建项目已完成土地办证和项目设计招投标,项目方案设计评审修改、初步设计二合一文本及概算的报审批。完成项目代理单位的招标和代建单位推荐工作;完成施工图的设计并报审图单位审查等工作。
2、完成春节走访慰问部队工作,发放慰问金415万元。
3、完成“八一”走访慰问部队工作,发放慰问金170万元,发放伤病员(休养员)慰问品19万元。
4、统计7家驻杭部队实际困难,并做好专项经费下拨工作,累计发放64万元。
5、做好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和社保补助审核发放工作(2015年度),发放补助金107.2346万元。
6、配合市科委做好科技拥军工作,市科委与市财政合发《关于下达2016年杭州市科技拥军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安排资金50万元支持部队信息化建设。
7、完成军人子女中考加分的审核及公示工作,惠及76名军人子女。
8、建成和完善上城区、拱墅区、萧山区、滨江区、桐庐县、富阳区、临安市、西湖区、余杭区、建德市、淳安县、江干区等12个示范点,剩余1个示范点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9、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城届中检查迎检工作。
10、完成《市本级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修订工作。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