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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13-009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3-09-23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关于印发《2012年四季度工作计划》和《2012年10月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9-2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2年四季度工作计划》和《2012年10月工作计划》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2年9月工作完成情况

杭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

2012年四季度工作计划

1、做好2012年度对区、县(市)社会救助、救灾工作的综合考评工作。

2、做好萧山、余杭区及五县(市)3A级以上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级评审情况的汇总、上报及最终评定工作。

3、下发《关于开展城区帮扶救助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4、做好第三季度向市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工作。

5、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杭州市第二轮“结对帮扶”困难家庭部分名单及第十三次“春风行动”、领导帮扶结对走访慰问等相关准备、衔接工作。

6、继续做好对市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

7、筹备召开全市“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会。

8、组织开展“星级公共服务工作站”、“满意社区”和“学习型社区”考评验收工作。

9、审核下拨社区服务业、社区共建和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经费。

10、筹备市社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启动等相关工作。

11、组织召开全市社区社会工作经验交流会。

12、组织区、县(市)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验收工作。

13、对区、县(市)村务公开达标情况进行督查。

14、积极推进农村田园社区建设工作。

15、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16、下发《关于调整杭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调整杭州市双拥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17、完成51名参试人员的补评残申报工作。

18、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管理局举办2012年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招聘会。

19、协调市级事业单位完成转业士官进编落岗手续办理工作。

20、召开杭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

21、召开全市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会议。

22、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全国优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工作。

23、总结报送全市双拥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情况。

24、召开杭州市2012年新老兵运输保障工作联席会议。

25、继续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完成年度任务。

26、完成军休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27、召开全市军休工作年度总结大会。

28、举办军休系统党支部书记培训学习会。

29、组织做好军休干部疗休养体检工作。

30、组队参加全省军休干部门球比赛。

31、组织做好军休干部特别抚恤金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32、做好军休干部定期增资和生活待遇标准调整核算工作。

33、会同市财政局完成对农村老年食堂的验收工作。

34、会同市统筹办做好农村公益金资助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工作。

35、做好全市第三季度养老服务机构统计工作。

36、继续做好“关爱手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和养老服务统一号码“96999”的申请工作。

37、做好年度养老服务考评工作。

38、做好创新创优项目的申报、内容制作、汇报等工作。

39、完成养老服务课题调研工作。

40、指导直属福利机构做好年终总结等工作。

41、培训、组织、协调市养老护理员和育婴员代表队参加省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育婴、养老护理项目决赛。

42、继续做好全市养老护理员(助老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43、继续组织各区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结对帮扶活动。

44、继续做好“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45、指导市救助管理站、临安市救助管理站做好等级救助管理机构迎检工作。

46、做好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47、指导各区、县(市)做好12月12日婚姻登记高峰日的应对工作。

48、做好冬至期间扫墓管理工作。

49、完成萧富界矿区坟墓整治工作。

50、制定《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实施标准》。

51、新版《杭州市地名志》通过出版审查并定稿付印。

52、完成“杭金线”及6条县级界线的年度联检任务。

53、编制《杭州市地名管理导则》。

54、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的上报工作。

55、完成民政部国家地名数据库资料的上报工作。

56、筹备成立杭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57、完成2011年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

58、完成《中国社会报》“创先争优为民服务”杭州综合报道的组稿工作。

59、会同市委组织部完成全市第四季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通报。

60、与市经合办共同承办“第九届全国大中城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研讨会”。

61、完成全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62、做好对12家社会组织的行政处罚工作。

63、继续开展社会组织工作调研。

64、组织社会组织进“市民之家”参与为民服务公益活动。

65、召开全市水库移民创业致富现场会。

66、出台《杭州市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创业致富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67、进一步完善我市三峡移民新增补偿资金项目实施工作,开展补偿资金项目典型经验总结工作。

68、开展2012年度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统计工作。

69、开展全市水库移民基本情况样本点监测评估工作。

70、举办全市水库移民干部培训班。

71、审核、审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补助项目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

72、组织验收已竣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补助项目。

73、继续开展“杭州福彩帮帮帮”的帮扶救助活动。

74、做好电脑彩票“双色球”2亿元派送促销、全市电脑彩票投注机更新换代以及快开游戏上市的相关工作。

75、做好杭州凯悦酒店“贫困儿童医疗救助基金”烧伤致残和血管瘤患儿救助名单的审核、确定和资助工作。

76、做好市侨商协会“爱心慈善金”资助长河高中“宏志生”大病医疗项目的衔接工作。

77、配合省慈善总会,继续完成2012年度“阳光课堂”、“兴业影像书库”、“农村造血型扶贫基地”等救助项目的后续实施工作。

78、继续做好市“联乡结村”第二集团定向建德、桐庐后期帮扶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工作。

79、做好2012年下半学期长河高中“宏志班”和淳安中学“志远班”学生情况的动态审核和资助款项的拨付工作。

80、做好2012年度“浙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基金”第三季度的资金拨付工作和“宝利得儿童关爱基金”儿童大病救助项目新一批救助名单的公示、确定和资助工作。

81、继续做好2012年度道富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并做好年度总结工作。

82、做好省慈善总会“福彩儿童大病救助项目”杭州市资助名单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83、配合市体育局做好杭州银行定向资助农村体育设施改造公益项目的执行工作。

84、做好杭州凯悦酒店定向资助建德、富阳、上城地区助学、助老公益项目的执行工作。

85、全面做好2项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依法行政工作、普法教育工作)和1项省民政厅年度目标考核项目(法制建设工作)的工作台账整理等考核迎检工作。

86、向市政府上报《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关于2010年以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总结》。

87、向市依普工作领导小组上报《2012年度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总结》。

88、向市委建设“法治杭州”领导小组上报《关于2012年度建设“法治杭州”工作总结》。

89、组织召开全市民政系统法制联络员工作例会。

90、编印发放《民政政策法规选编(修订本)》。

91、起草完成2012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杭州市民政系统行政争议化解情况的现状与对策》)。

92、完成我局23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的网上初审上报工作。

93、修订印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94、召开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

95、开展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

96、开展社会工作骨干班培训。

97、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年的督查和总结工作。

98、指导基层单位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99、出台直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100、做好局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考工作人员进编、报到等相关工作。

101、完成党员远程教育课件制作任务。

102、做好局系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103、组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开展老人节活动。

104、做好局系统人才、工资、机构编制、离退人员以及党员信息的年报统计工作。

105、做好局系统编外用工计划的申报工作。

106、做好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换届选举工作。

107、做好杭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周的广场咨询工作。

108、做好处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和机关党员干部“春风行动”的捐款工作。

109、组织机关相关人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棋类比赛。

110、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电影《钱学森》。

111、收集2012年度《杭州民政》调研文章并做好编辑、印刷工作。

112、收集2012年度“金点子”并做好评选工作。

113、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十八大精神。

114、继续做好“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115、举办局系统纪检干部培训班。

116、总结局惩防体系2008—2012年任务完成情况,起草今后五年民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

117、做好局主要领导为局系统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的协调准备工作。

118、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廉政电教片,参加“清风讲坛”活动。

119、对局属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120、上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并做好相关台账。

121、上报2012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表。

122、完成局属部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工作。

123、对局部分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理。

124、完成局系统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进行一上汇总审核及上报。

125、完成部分事业单位预算调整工作。

126、做好局本级并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年底结账工作。

127、完成三季度民政事业统计季报季刊工作。

128、完成年度社区服务业统计工作。

129、继续做好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军休大厦建设、径山大型养老机构等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130、完成数字民政四期项目验收工作。

131、完成社区信息平台与上城E家人、下城“66810”系统数据对接工作。

132、完成民间组织权力事项与区、县(市)的数据对接工作。

133、完成2012年信息化项目的主体建设工作并进行内部初验。

134、全面完成2012年度全市民政工作总结,提出明年工作思路。

135、召开全市民政局长会议。

136、协调督促各处室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137、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138、继续协调市质监局和局各处室完成标准化建设项目。

139、召开全市民政信息工作会议。

140、做好由办公室牵头的综治、维稳、平安杭州、消防安全、信访、节能减排等单项目标迎考工作。

2012年10月工作计划

1、做好电脑彩票“双色球”2亿元派送促销的宣传策划、资料发放等工作。

2、继续开展“杭州福彩帮帮帮”的帮扶救助活动。

3、完成救助站、二福院、殡仪馆等单位的固定资产报废工作。

4、对局部分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理。

5、完成局系统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进行一上汇总审核及上报。

以上工作由邵胜局长负责

6、召开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

7、开展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

8、指导基层单位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9、继续做好直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10、做好局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考工作人员进编、报到等相关工作。

11、做好杭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周的广场咨询工作。

12、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棋类比赛。

13、收集2012年度《杭州民政》调研文章和“金点子”。

14、调整处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人员。

15、做好萧山、余杭区及五县(市)3A级以上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级评审情况的汇总工作。

16、下发《关于开展城区帮扶救助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17、做好第三季度向市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工作。

18、继续做好对市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

19、认真抓好全市福利企业“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

20、认真做好福利企业新办、变更、注销及信访接待等工作。

21、配合省厅做好建德市、滨江区福利企业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标准化建设(试点)验收工作。

以上工作由施水祥副局长负责

22、继续做好“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23、举办局系统纪检干部培训班。

24、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参加“清风讲坛”活动。

25、完成市纪委调研课题任务。

26、起草局惩防体系2008—2012年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和今后五年民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

27、继续协调推进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相关工作。

28、继续做好对市三福院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效能监察工作。

以上工作由岑卢波纪检组长负责

29、督查相关区、县(市)年度界线联检工作进展情况。

30、召开《杭州市地名管理导则》征求意见座谈会。

31、配合出版社对《杭州市地名志》组织最后校审。

32、召开全市水库移民创业致富现场会。

33、督促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市移民管理机构根据省、市意见进一步完善三峡移民新增补偿资金项目实施工作。

34、争取出台《杭州市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创业致富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35、完成我市水库移民基本情况样本点监测评估前期工作,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建立监测点,做好跟踪监测实施工作。

36、完成我市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集体访情况(2011年1月-2012年6月)调查上报工作。

37、组织召开全市民政系统法制联络员工作例会。

38、征集并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上报2013年度民政立法建议项目。

39、编印发放《民政政策法规选编(修订本)》。

40、起草完成2012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杭州市民政系统行政争议化解情况的现状与对策》)。

41、完成我局23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的网上初审上报工作。

42、修订印发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43、举办党委中心组学法、民政政策法规报告会各1次。

以上工作由严伟明副局长负责

44、会同市财政局完成对农村老年食堂的验收工作。

45、会同市统筹办做好农村公益金资助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工作。

46、做好全市第三季度养老服务机构统计工作。

47、继续做好“关爱手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和养老服务统一号码“96999”的申请工作。

48、培训、组织、协调市养老护理员和育婴员代表队参加省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育婴、养老护理项目决赛。

49、继续做好全市养老护理员(助老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50、继续组织各区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结对帮扶活动。

51、做好国庆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52、继续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53、召开殡葬服务单位行业标准培训。

54、对部分生态墓地“1250”工程示范点进行验收。

55、召开全市殡仪馆主任工作会议。

56、对萧富界矿区坟墓整治情况进行第二次督查。

57、会同市物价局下发《关于加强杭州市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实施意见》。

58、做好杭州凯悦酒店“贫困儿童医疗救助基金”烧伤致残和血管瘤患儿救助名单的审核、确定和资助工作。

59、做好市侨商协会“爱心慈善金”资助长河高中“宏志生”大病医疗项目的衔接工作。

60、配合省慈善总会继续完成2012年度“阳光课堂”、“兴业影像书库”、“农村造血型扶贫基地”等救助项目后续实施工作。

61、继续做好市级“联乡结村”帮扶集团定向建德、桐庐后期帮扶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工作。

62、做好2012年下半学期长河高中“宏志班”和淳安中学“志远班”学生情况的动态审核和资助款项的拨付工作。

63、做好2012年度“浙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基金”第三季度的资金拨付工作和“宝利得儿童关爱基金”儿童大病救助项目新一批救助名单的公示、确定和资助工作。

64、继续做好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径山大型养老机构等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以上工作由余岱副局长负责

65、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66、下发《关于调整杭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调整杭州市双拥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67、继续做好参试人员的补评残申报工作。

68、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管理局举办2012年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招聘会。

69、协调市级事业单位完成转业士官进编落岗手续办理工作。

70、继续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

71、分批次组织军休干部疗休养体检。

72、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调整和职工承租存量房工作。

73、组织军休系统支部书记思想教育培训班。

74、继续做好市军休大厦建设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以上工作由蒋银泉副局长负责

75、社会组织进“市民之家”大型公益活动计划安排35场次。

76、做好2011年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

77、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9月份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通报。

78、继续做好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79、按规定做好12家社会组织的行政处罚后续工作。

80、与市经合办共同承办“第九届全国大中城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研讨会”。

81、做好杭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成立工作。

以上工作由杨英英副局长负责

82、完成《杭州市社区社会工作个案研究100例》编印工作。

83、组织举办全市第三届社区工作者节系列活动。

84、争取会同市经信委、市贸易局印发《杭州市96345便民服务呼叫中心区、县(市)分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

85、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第五期社会工作暨社会管理实务教育高级研修班培训。

86、筹备召开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和阳光村务工作交流会。

87、完成撤村建居和中心镇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调研。

88、拟定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专项资金下拨方案。

89、开展519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验收工作。

90、完善农村田园社区深化推进有关政策。

以上工作由张建涛副书记负责

91、完成数字民政四期项目的验收工作。

92、完成2012年信息化项目合同签订、需求调研、开发实施工作。

93、召开全市民政信息工作会议。

94、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以上工作由徐建国同志负责

附件

2012年9月工作完成情况

一、局机关9月工作完成情况

1、召开全市社会救助救灾工作例会。

2、对萧山、余杭区及五县(市)开展3A级以上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的等级评审工作。

3、针对余杭区百丈镇遭受强降雨所造成的灾害和损失,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下拨灾民生活保障救助资金50万元。

4、会同市民防局做好我市灾民生活物资保障救灾储备仓库的选址工作。

5、完成今年拟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材料并上报省厅。

6、完成萧山、余杭区及五县(市)第二季度物价补贴发放及报表汇总并上报省厅,本次共向14.82万名困难群众,发放1638.91万元物价补贴。

7、参加民政部在厦门召开的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片区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

8、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和浙江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上报省民政厅“杭州市2011年度社会医疗救助患者医疗费用情况”。

9、修订《关于开展城区帮扶救助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10、做好对市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截至9月,市区有2359人享受生活补贴,累计发放生活补贴541.25万元。

11、做好对市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截止到9月份,已对227户家庭,共计247人(次)实施了临时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额为145.81万元。

12、联合上城区政府和浙江大学召开“社区发展与中国实践国际交流会”。

13、起草全市第三届社区工作者节系列活动和开幕式活动方案。

14、完成年度社区服务业、社区共建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的初审工作。

15、会同市环保局完成对全市2012年度市级绿色社区的检查评审工作。

16、召开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管委会第一次会议。

17、参加市委组织部撤村建居社区管理服务调研,起草撤村建居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18、参与市委政研室中心镇社区建设调研工作,起草中心镇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19、完成51名参试人员的补评残申报工作。

20、完成市级福彩公益金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维修保护资金补助工作。

21、组织市级事业单位招聘转业士官的面试工作,基本完成被录取人员的进编报批工作。

22、做好举办2012年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专场招聘会的准备工作。

23、完成对各区、县(市)涉军人员的维稳督查,并将情况上报省复退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

24、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接收军休干部21人。

25、邀请市消防局对各军休服务管理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6、形成局本级军休服务管理单位机构编制改革初步方案,协调市编委办有关领导和部门到金家浜干休所和长乐干休所调研军休服务管理工作。

27、完成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绩效工资改革事宜。

28、组织20名师职军休干部参加疗休养体检。

29、做好军队离休干部上半年医疗费使用情况核对工作。

30、举办杭州市第三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市直属社会福利单位共16支队伍、48名养老护理员参赛。

31、拟定“杭州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意见”。

32、制订“数字养老服务平台”在下城区的实施计划,召开数字养老服务平台方案评审会。

33、出台对农村老年食堂建设的验收工作方案。

34、完成《养老服务现状研究》以及《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课题研究。

35、召开全市“关爱空巢老人”志愿者活动工作会议。

36、做好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设备调查和养老服务机构消防改造提升统计、汇总并上报省厅。

37、完成省民政厅补助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统计工作。

38、组织西湖区、淳安县、滨江区等地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共243位养老护理员(助老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39、完成民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对“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落实情况及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需求的调查问卷工作。

40、会同市农办验收临安市、萧山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41、召开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会议。

42、召开杭州市“阳光殡葬”活动推进会。

43、下发《杭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丧葬用品、公墓墓料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44、配合市物价局做好《关于加强杭州市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收集、汇总工作。

45、参加市纠风办对“三江两岸”萧富界矿区整治工作的督查。

46、完成《政区大典》(杭州篇)的编制、审核工作。

47、启动年度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资料上报工作。

48、启动《杭州市地名管理导则》征求意见工作。

49、组织社会组织进“市民之家”开展31场公益活动,1850余位市民参加活动。

50、通过全省201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检查工作,并获得优异成绩。

51、制订《杭州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52、会同市委组织部完成8月份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通报。

53、在《杭州日报》发布对12家多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的事先处罚公告,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54、参加市工商联组织的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调研工作。

55、召开全市水库移民创业致富政策研讨会。

56、完成《杭州市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创业致富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57、审核、审批桐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2012年度资金补助项目计划和淳安县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补助项目。

58、检查指导余杭区、富阳市三峡移民新增补偿资金项目实施工作。

59、开展我市水库移民基本情况样本点监测前期工作。

60、开展我市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集体访情况(2011年1月-2012年6月)调查上报工作。

61、举办全市福利企业税收政策业务管理培训班。

62、召开杭州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常务理事会议。

63、组织召开管理机构代表和福利企业代表参加的“福利企业发展征求意见”座谈会。

64、“杭州福彩帮帮帮”分别走进小河街道和凯旋街道,使用福彩专项公益金10万元,资助共100户特困家庭。

65、完成2012年度“复兴学子助学计划”往届生助学款的筹集和发放工作。

66、协调完成长河高级中学2012届“宏志班”新生的开班工作。

67、完成市级“联乡结村”帮扶集团定向建德、桐庐三个批次帮扶资金的拨付工作。

68、完成道富银行“云南益群中学助学项目”资助方与受助方的对接工作。

69、按照中华慈善总会“特罗凯赠药项目”、“全可利赠药项目”和“安维汀赠药项目”年度说明会要求,完成相关赠药项目衔接工作。

70、召开杭州市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暨全市基层慈善网络建设经验交流会。

71、对下城区、江干区、余杭区民政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

72、根据省法制办对我局行政许可案卷的检查意见组织落实整改。

73、印发《关于表彰2012年全市民政系统“十佳”行政执法案卷的通报》。

74、编印《烈士褒扬和见义勇为保障奖励政策文件选编》。

75、举办2012年第二期民政政策法规报告会。

76、向省民政厅上报我市“法治民政”典型经验交流材料。

77、协调组织全市民政系统72名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民政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78、做好机关在职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79、制订直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80、召开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会议。

81、完成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82、走访慰问局机关离休干部。

83、完成局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考工作人员公示工作。

84、开展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培训班。

85、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

86、收集2012年度《民政研究》和“金点子”。

87、完成机关社会团体党组织和机关相关处室成立联合支部的审批工作。

88、按照市作风办的统一部署,作为市“效能亮剑”专项督查活动第十五督查组,赴余杭区、临安市、富阳市督查三级行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89、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90、组织优抚安置类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公述民评”活动。

91、完成“96666”投诉件及“民情热线”交办单的调查处理反馈工作。

92、做好对市三福院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效能监察工作。

93、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廉政电教片《生命的代价》。

94、完成我局向市纠风办推荐申报杭州市“第二届政风行风建设创新举措”的材料准备和上报工作。

95、对获满意基层站所荣誉称号的3家直属单位近年来创满意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市纠风办。

96、完成南山陵园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审核上报工作。

97、协调财政做好局本级及部分预算编制单位相关预算调整工作。

98、参加市财政局2013年预算布置会议,并对机关各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2013年预算编制进行了布置。

99、召开局属事业单位财务检查情况的通报会议。

100、对局属有关事业单位进行2011年度决算批复工作。

101、继续做好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军休大厦建设、径山大型养老机构等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102、完成2012年3个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103、完成部门预算初稿编制。

104、完成地理信息系统升级项目验收工作。

105、组织协调相关处室对局部分直属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

106、向各区、县(市)和局各处室分解下发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二、直属单位9月工作完成情况

1、福利中心:召开“效能亮剑”专题工作会。做好为期两天的市第三届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赛事接待工作,并组织代表队参赛,荣获A组团体总分第二名和个人成绩二等奖。开展消防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和休养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四个能力”。认真开展省级文明号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完成老年电大秋季招生开学工作。完成绩效考核个性指标初订工作。接待考察7批74人次。接待志愿者服务8批144人次。

2、一福院:组织部分“爱心课堂”学生和在外读书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夏令营活动。做好在外读书学生的开学护送、报到及缴费工作,与学校就减免学杂费事宜进行沟通。参加市第三届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荣获个人第一和小组团体总分第一。做好对离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做好局“效能亮剑”活动精神的传达和工作部署。做好局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精神的传达和工作部署。

3、二福院:认真贯彻落实局“效能亮剑”专项督查活动部署会精神。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向吴斌同志学习”的有奖征文活动。完成养老护理技能教学片的拍摄工作。举办休养员中秋赏月晚会。做好新学期老年电大和休养员兴趣小组开课的有关事宜。开展护理员技能比武大赛。开展慰问活动。

4、儿童院:举行寄养家长康复技能大赛,参赛人员23名,评比出一、二、三等奖共6名。新苗学校组织院内百余名学生前往萧山极地海洋公园开展夏令营活动。新苗学校举行开学典礼,共开设15个班级,新增实验班和自闭症班,本学期共有120名孤残儿童入学。本月新收容儿童5名,国内领养1名,涉外领养4名,心脏病等手术治疗儿童4名。

5、殡仪馆:火化遗体871具。召开馆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布置“效能亮剑”自查工作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走访慰问离休干部。组织退休职工体检。参加在山东济南举行的龙华论坛,就“提升殡仪馆公众满意度的方法和途径”的主题进行沟通交流探讨。

6、南山陵园:召开开展优化政务环境“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动员会,进行工作部署,并下发了《南山陵园开展优化政务环境“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7、大观山果园:召开“效能亮剑”专项行动暨全体党员学习大会,结合果园实际,积极开展“破难题、优作风、保稳定”活动。召开退休职工代表座谈会。走访慰问离休干部。组织退休、在职职工参加健康体检。

8、花坞果园:认真组织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召开支部大会,确定重点发展对象。

9、推拿医院:参加外审员培训,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做好放射医疗防护工作,迎接检查。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

10、军供站:中秋、国庆走访慰问部队。圆满完成演习训练部队军供保障。上报省民政厅《军用饮食供应站分级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组织学习《局系统开展优化政务环境“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参加市民政系统“公述民评”活动。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11、救助站:认真开展上街巡查延伸救助服务,共安排5次10位工作人员参加劝导流浪乞讨人员25人。召开“效能亮剑”效能监督专项行动动员会议。深入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完成2012年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相关工作。组织中层骨干参加省厅组织的执法培训。走访慰问离休退休干部职工。做好农林民政工会征集书法字画的作品上报工作。本月共接待来站考察、业务往来等人员7批共32人次。2012年8月23日至2012年9月22日,受助人员进站663人,出站682人,8月22日留站69人,其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留站  26人。本月安排34批共97人次参加救助护送精神病等特殊人员56人。

12、纪念馆:召开“牢记历史 情系国防”座谈会。与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馆际交流学习。召开“效能亮剑”专项行动暨全体党员学习大会。基本完成“见义勇为”展览的实物材料初步搜集工作。走访慰问离休老干部。针对中秋国庆长假,做好馆内安全消防的检查和整改,落实值班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