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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13-009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3-09-23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二季度工作计划》和《2012年4月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9-2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2年二季度工作计划》和《2012年4月工作计划》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2年3月工作完成情况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2012年二季度工作计划

1、继续配合国家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对我市2005年至2011年社会救助情况的审计工作。

2、指导部分县(市)开展对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和减灾救灾工作会议。

4、做好5.12防灾减灾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的各项衔接和准备工作。

5、做好一季度困难家庭物价补贴发放工作。

6、做好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继续做好对市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

8、筹备召开全市社区电子工作平台应用推进会(暨下城区“掌上66810”推介会)。

9、筹备召开全市社区服务业发展工作经验交流会(暨拱墅区小河街道社区服务业综合体建设现场会)。

10、研究制定全市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

11、修订完善全市社区服务业资金管理办法。

12、开展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调研。

13、开展全市社区社会工作个案研究评审工作。

14、会同市科技局做好科技拥军项目工作。

1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军人子女就学优惠政策,协调市教育局进一步完善中考加分方案,做好军人子女加分的审核工作。

16、做好市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清明祭扫革命先烈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17、拟定上报《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做好指导各县(市)接收安置转业士官工作,市本级做好接收转业士官报到、落户工作。

18、指导和完成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资格审核和档案转接等工作。统计上报省民政厅有关杭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数据。

19、做好“百日攻坚活动”的相关工作。

20、及时做好驻杭部队官兵乘坐公交卡的充值工作。

21、开展全市优抚对象代表来杭参观疗休养活动。

22、市本级做好接收转业士官报到、落户等工作。

23、完成并上报军休工作调研报告。

24、完成第三批军休干部房改工作。发放军休干部第二批房改经费。

25、做好军休干部疗休养体检工作。

26、召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大会,下达2012年养老服务体系考核目标。

27、提请市政府印发养老服务“两标准两办法”。

28、组建专家小组,协调指导“关爱手机”项目在上城区、下城区、建德市进行试点。

29、会同市农办推进农村公益金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工作。

30、开展“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调研工作。

31、做好旅游旺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32、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违法乞讨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33、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做好等级救助管理站创建工作。

34、推进5000张大型养老机构的前期建设工作。

35、统一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名称和标牌。

36、起草“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标准”、“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和“养老服务需求标准”等标准。

37、完成《2011年杭州市社会福利年度报告》。

38、调整孤儿基本生活费。

39、指导区、县(市)民政局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建工作。

40、做好全市清明扫墓管理工作。

41、召开全市殡葬工作会议。

42、组织杭州市第19次骨灰撒江活动。

43、会同市财政局下发《杭州市区对实施生态葬困难群众予以费用补贴的通知》。

44、完成《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标准》,并上报民政部。

45、指导市区7家经营性公墓落实“双两千工程”。

46、完成《政区大典》(浙江卷杭州篇)的编纂工作。

47、启动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第二轮界线联检年度工作。

48、完成杭州民政地理信息系统升级改版和安全运行。

49、完成《杭州市行政区划工作手册》(2011年)的内部出版工作。

50、新版《杭州市地名志》定稿付印。

51、对2012年社会组织评估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52、开展社会组织走访活动。

53、指导社会组织进市民之家开展公益活动。

54、完成市本级社会组织2011年度年检工作。

55、完成全市社会组织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工作。

56、下发2012年度《杭州市水库移民工作考核办法》。

57、完成2011年度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统计工作。

58、制定《杭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规范》。

59、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直接补助资金。

60、根据有关权限,审核、审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补助项目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

61、组织验收已竣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补助项目。

62、指导、帮助有关区、县(市)做好水库库区基金征收工作。

63、抓好全市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自查、普查工作和组织开展市级抽查、省工办复核工作。

64、继续做好《杭州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杭州市社会企业资质认定标准》制定工作。

65、召开2011年度省、市级优秀中心站、投注站表彰大会。

66、做好全市福彩区、县(市)星级工作站的评比工作。

67、对全市所有福彩从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并组织优秀中心站、投注站赴兄弟省、市考察学习。

68、开展2012年度“公益福彩·与你同行”等公益资助活动。

69、继续配合市审计局做好杭州市慈善资金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70、做好浙江省慈善总会首届“十大杰出义工” 推荐名单的审核、上报工作。

71、联合杭州凯悦酒店慈善基金会、浙江省人民医院,启动“天使之吻”和“重塑行动”两项贫困儿童医疗救助项目。

72、做好“道富基金” 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班、康复与游戏培训班、特殊教育培训班的开班工作。

73、做好长河中学“宏志班”、淳安中学“志远班”学生情况的动态审核和2012年上半年资助款项的拨付工作。

74、做好2011年度《中华慈善年鉴》征稿材料。

75、联合市文明办等单位,组织开展杭州市第七届“公民爱心日”活动。

76、联合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启动2012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

77、做好杭州凯悦酒店2012年慈善晚宴活动的对接工作和“慈善晚宴基金”项目的推荐工作。

78、做好浙江儿童白血病救助项目第十一批救助名单、浙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项目第四批救助名单、“宝利得儿童关爱基金”儿童大病救助项目第二批救助名单的公示、确定和资助工作。

79、召开全市基层慈善网络建设推进会议。

80、印发《2012年全市民政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要点》。

81、印发《2012年局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

82、组织1次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举办1期民政政策法规报告会。

83、召开民政法制联络员工作例会。

84、做好局系统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

85、制订领导干部“奋干走”实施方案。

86、做好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相关工作。

87、组织机关离退休老干部上党课。做好离休干部困难生活补助工作。

88、做好创先争优总结表彰相关工作。

89、提出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作政策的指导意见。

90、做好社会工作任成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91、完成机关各支部的分类定级工作。

92、组队参加市直机关第八届运动会开幕式广播操比赛。

93、安排各支部外出调研计划。

94、做好“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相关工作。

95、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廉政电教片,参加“清风讲坛”廉政教育活动。

96、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97、继续做好对市三福院及局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的效能监察。

98、继续协调推进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相关工作。

99、完成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经营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

100、布置并完成局系统各单位财务管理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101、做好2012年“二下“预算的布置,并督促预算项目特别是修缮改造类项目的执行。

102、编印2012年第一季度民政事业统计季刊。

103、对各单位财会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104、完成2012年信息化项目立项、招标工作。

105、完成2011年项目地理信息系统升级、数字民政四期项目验收工作。

106、做好党代表、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建议提案办理相关工作。

107、上报市委、市政府2012年度局综合考核各类目标任务。

108、下达各处室和区、县(市)2012年度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目标分解任务。

109、做好上半年局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2年4月工作计划

1、召开2011年度福彩优秀站点表彰会。

2、布置2012年度“二下”预算。

3、基本完成局属单位固定资产自查工作。

4、在局属各单位开展财务管理自查。对市儿童福利院进行财务专项检查。

5、完成局系统投资企业经营性资产情况调查。

6、完成2012年一季度民政事业统计报表。

7、完成市募办、南山陵园、福利中心、殡仪馆、大观山果园、花坞果园2011年度审计报告。

8、印发《2012年局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

9、做好局系统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

10、制订领导干部“奋干走”实施方案。

11、做好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相关工作。

12、组织机关离退休老干部上党课。做好离休干部困难生活补助工作。

13、完成机关各支部的分类定级工作。

14、组队参加市直机关第八届运动会开幕式广播操比赛。

15、安排各支部外出调研计划。

以上工作由邵胜局长负责

16、印发全市2012年度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17、起草《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社区的若干意见》,并征求意见。

18、下达全市建设“全国实验区”目标任务。

19、开展农村社区服务调研。

20、制定2012年社会组织评估方案。

21、做好201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以上工作由张建涛副局长负责

22、继续做好“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相关工作。

23、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廉政电教片。

24、继续深化“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25、继续做好对市三福院及局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的效能监察。

26、继续协调推进权力阳光电子政务工作。

以上工作由岑卢波纪检组长负责

27、继续配合国家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对我市2005年至2011年社会救助情况的审计工作。

28、指导部分县(市)开展对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9、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和减灾救灾工作会议。

30、做好5.12防灾减灾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的各项衔接和准备工作。

31、做好一季度困难家庭物价补贴发放工作。

32、继续做好对市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

33、与金华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召开“杭金线”第二轮界线联检工作会议。

34、升级改版后的杭州民政地理信息系统试运行。

35、完成《政区大典》市本级条目的初稿编纂工作。

36、完成《杭州市行政区划工作手册》(2011年)的内部出版工作。

37、做好《杭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规范》制定工作。

38、印发《2012年全市民政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要点》。

以上工作由严伟明副局长负责

39、下达2012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40、对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入选标识和入围标识进行公示,并进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统一装饰风格设计。

41、推进“关爱手机”项目建设,在上城区、下城区、建德市进行试点。

42、完成《2011年杭州市社会福利年度报告》编撰工作。

43、调整孤儿基本生活费。

44、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违法乞讨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45、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名称和标牌的统一工作。

46、配合市农办做好农村公益金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的启动仪式。

47、做好《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标准(初稿)》征求意见工作。

48、指导区、县(市)民政局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建工作。

49、召开全市殡葬工作会议。做好全市清明扫墓管理工作。

50、会同市财政局下发《杭州市区对实施生态葬困难群众予以费用补贴的通知》。

51、督查指导各区、县(市)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的自查、普查工作。

52、做好浙江省慈善总会首届“十大杰出义工”推荐名单的审核、上报工作。

53、启动“天使之吻”和“重塑行动”两项贫困儿童医疗救助项目。做好“道富基金”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班、康复与游戏培训班、特殊教育培训班的开班工作。做好长河中学“宏志班”、淳安中学“志远班”学生情况的动态审核和2012年上半年资助款项的拨付工作。

54、继续做好市第三社会福利院、5000张床位大型养老机构等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以上工作由余岱副局长负责

55、会同市科技局做好科技拥军项目调研工作。

56、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军人子女就学优惠政策,协调市教育局进一步完善中考加分方案,做好军人子女加分的审核工作。

57、做好市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清明祭扫革命先烈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58、指导各县(市)做好接收安置转业士官工作,市本级做好接收转业士官报到、落户工作。

59、指导和完成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资格审核和档案转接等工作。

60、做好“百日攻坚活动”的相关工作。

61、组织做好第三批军休干部房改工作。

62、继续做好军休大厦建设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以上工作由蒋银泉副局长负责

63、做好2011年信息化项目后续建设工作,完成2012年信息化项目方案编制工作。

64、做好建议提案的分办工作。

附件

2012年3月工作完成情况

一、局机关3月工作完成情况

1、市政府公布2012年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

2、市政府下发《杭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

3、制定杭州市未来三年城乡低保标准预测表。

4、牵头做好“联乡结村”帮扶集团与界首乡帮扶项目的对接及帮扶资金的落实工作。

5、继续配合国家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对我市2005年至2011年社会救助情况的审计工作。

6、举办主城区(连续3期)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共371名)培训班,并做好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7、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汛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8、做好对市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截至3月,市区有3001人享受生活补贴,累计发放生活补贴211.22万元。

9、做好对市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工作。3月份,已对159人(次)实施了临时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额为80.15万元。

10、召开全市建设“全国实验区”目标任务分解座谈会。

11、征求全市2012年度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12、召开全市“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社区”工作现场会。

13、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村级财务专项督查工作。

14、下达2012年度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任务。

15、《杭州市2012年双拥、军(警)民共建政治动员和国防教育工作意见》上报市委、市政府。

16、协调市委宣传部做好市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清明祭扫革命先烈活动的工作方案。

17、参加省安置办转业士官接收资格审核工作,做好2011年冬季杭州市转业士官接收工作。

18、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数据汇总上报及开学的准备工作。

19、组织有关单位考察学习军休服务管理工作。

20、做好“关爱手机”直通社区有关工作。

21、会同市统筹办印发《杭州市农村公益金资助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

22、初步完成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标识的评选工作。

23、参加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24、下发杭州市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方案和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违法乞讨行为专项整治管理的通知。

25、拟定《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标准(初稿)》。

26、召开婚姻登记等级机关申报工作座谈会。

27、组织实施首次孤寡老人骨灰免费集体安葬,并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组织杭州市第19次骨灰撒江活动。

28、市政府召开清明扫墓管理工作协调会。

29、会同市财政局对实施生态葬的困难群众予以财政补贴问题进行调研。

30、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省级验收工作。

31、召开年度区划地名工作会议。

32、完成《政区大典》区(县、市)和街道(镇、乡)两级七类编纂模本设计工作。

33、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和2011年杭州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年会,下发201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通知、2012年社会组织工作要点以及2006-2011年社会组织评估资料汇编。

34、市民之家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平台完成33场公益活动。

35、完成2011年第四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直接补助资金下发工作。完成2011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年度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完成“十一五”期间水库移民工作监测评估报告初稿。

36、举办全市水库移民干部资金管理业务培训班。召开全市三峡移民工作座谈会。

37、布置2012年全市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工作。

38、召开全市福利彩票工作会议。

39、完成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2011年全国慈善捐助情况调查的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40、做好“道富基金”等慈善项目的有关工作。

41、完成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动员、笔试、面试等相关工作。

42、完成局领导干部届末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43、印发《201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44、完成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三八”妇女节活动。

45、完成创先争优群英谱相关材料上报工作。

46、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

47、完成机关党委2011年度“双争双评”工作。

48、落实机关2012年度处级(非领导职务)领导政治理论培训工作。落实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培训人员。

49、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参加市学雷锋为民服务启动仪式。

50、做好“进村入企、服务基层”大走访活动相关工作。

51、召开局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部署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

52、印发《杭州市民政局党委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53、印发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全年工作计划。

54、签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55、完成“96666”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反馈工作。

56、协调推进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相关工作。

57、完成省厅民政事业统计年报汇审审核工作。

58、完成市募办、南山陵园、福利中心、殡仪馆、大观山果园、花坞果园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59、完成社区服务业年报工作。

60、完成市本级2011年度“库区建设基金会计报表”、“地方配套资金会计报表”、“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六年规划财务决算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完成市本级2006年-2011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年度决算报表的编制及杭州地区的审核、汇总及上报。

61、完成2012年度第一季度局本级服务业统计报表及劳动工资报表的上报工作。完成第一季度的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大型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62、完成社区信息化平台修改完善工作。完成地理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培训工作,进入试运行。

63、2012年杭州民政服务规范标准10个项目报市质监局。

64、对社会评价意见进行分类,并列出四条重点整改意见报市考评办。

65、继续做好市三福院、军休大厦等项目的推进工作。

二、直属单位3月工作完成情况

1、福利中心:学习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组织党、团员认真阅读《雷锋传人——郭明义》,开展走访结对志愿服务活动。完成1.2号楼回迁人员搬迁工作。为165名女员工购买安康保险。联系浙江歌舞剧院来中心“公益演出”,联系浙一医院口腔与耳鼻喉科的专家为老人义诊。接待来访11批104人次,接待志愿者服务19批555人次。

2、一福院: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干好本职工作”主题活动。组织女性休养人员及女职工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开展结核病筛查工作。组织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完成退休人员规范津补贴后的清算补发工作。

3、二福院:组织女职工欢度“三八妇女节”。启动“推进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老人播放电影。院2012年杭州老年电视大学春季班开课。接待志愿者16批171人次。

4、儿童院:为全体教职工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新收容儿童9名,涉外领养儿童2名,亲生父母领回1名,接受省儿保、市三医院专家会诊儿童15名。接待各类社会团体23批80余人次。

5、殡仪馆:火化遗体1029具。做好12位孤寡老人骨灰集体安葬相关事宜。

6、南山陵园:对清明扫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准备。

7、大观山果园:完成第十一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学习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纪委十届八次会议精神。继续配合做好安置房办证工作。

8、花坞果园:传达局系统反腐倡廉暨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位竞岗动员会议精神。

9、推拿医院:参加全省“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服务统一大行动。举行消防知识安全培训。

10、军供站:做好民政部、总后勤部军供调研组来站调研工作。学习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组织女职工开展“三八”节活动。开展春季植树绿化工作。

11、救助站:学习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弘扬道德风尚”的主题活动。举办救助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工作培训。组织女职工开展“三八”节活动。做好上街巡查延伸救助服务工作,共安排5次13位工作人员参加劝导流浪乞讨人员31人。2月23日至3月22日,受助人员进站894人,出站892人,2月22日留站66人,其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留站 25人。本月安排31批共84人次参加救助护送精神病等特殊人员46人。

12、纪念馆:学习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对全体讲解员进行业务测评。组织员工参观杭州市雷锋纪念馆,组织讲解员参观中共杭州小组纪念馆。